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30/today-p3.htm
〔特派記者陳曉宜、羅添斌/中國重慶報導〕
ECFA簽署後,
台灣能否與美、日等主要貿易國簽署FTA,
昨天公布的協議文本內容隻字未提
台灣參與或連結國際的相關字眼。
中國官方昨天以強硬的態度表示,
「在不違反九二共識下,
可以透過兩岸協商,
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意指台灣與他國洽簽FTA,
還得與中國協商,
無疑狠狠打了馬英九總統一巴掌。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
昨在ECFA簽署儀式後記者會上表示,
「我們了解台灣同胞對參與國際活動,
擴大國際交往的願望與感受,
大陸對相關問題也十分重視,
在不違反九二共識前提下,
可以透過兩岸協商,
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意指台灣要與其他國家洽簽FTA,
得有兩個前提,
一
是不違反九二共識,即一個中國主張,
二
是必須與中國協商,
由中國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台灣沒有洽簽的自主權。
對此,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
以ECFA是規範兩岸經貿往來之事迴避,
只強調,
台灣是WTO會員,
依規範
隨時隨地可和其他會員進行相關協議安排與協商,
至於大家關切的問題,
以前參加WTO的任何問題也都解決了,
相信以後也能以智慧解決此問題。
面對民進黨要求逐條審查ECFA,
並要求一個月與他國簽FTA,
否則杯葛到底。
中國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昨也以強硬態度回應表示,
「ECFA是一個經濟議題,
任何人、任何團體不應該做政治操作。」
台灣原本希望在
ECFA協議文本的序言或總則
中納入國際連結相關字眼,
但昨天公布的內容卻隻字未提,
序言中指出「雙方同意,
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
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
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
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
透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以下簡稱本協議),
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
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