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與《2012台灣大劫難》

 

槍擊案

《2012台灣大劫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8/today-o6.htm

◎ 王輔仁

袁紅冰先生《二○一二台灣大劫難》乙書,

揭露了中共對台政治統戰極機密資料稱:

台灣黑道是中共養兵千日,

用兵一時的培育運用工具。

袁先生文中更呼籲:

黑道的存在,

雖有其社會歷史原因,

然而如果在中共統戰陰謀下,

最終淪為中共政治黑手黨的政治打手,

那台灣黑道將喪失其任何存在的合理性,

並成為背叛台灣根本利益(政治自由)的千古罪人。

回頭看一一二六槍擊當晚,

警政署長王卓鈞

於第一時間定調為單純治安事件

非關政治事件之呼籲,

應是根據初步查明凶嫌並非挺綠人士,

由其社會背景交往對象或平日政治立場,

更可推知其為挺藍黑道份子。

此項發言也是為藍營止血,

避免雙方擴大為政治炒作。

然而藍營人士卻不知領情收斂,

反而不改其政治鬥爭殘酷本性,

借力使力,逆向操作。

各地助講員及電視名嘴,

故意口頭暗示為綠營政治謀殺,

謀取政治利益。

此不但構成選罷法第一○四條

影響選舉誹謗罪,

也同時構成同法一二○條

以非法方法妨害競選及自由投票情事,

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任誰都知道選前的一顆致命子彈,

足以導致選舉之翻盤。

凶嫌於選前最後一夜活動結束前一個多小時,

對舞台上「大咖」下手,

製造此一震撼消息,

供藍營人士後續炒作發酵。

刑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含客體及結果),

預見其發生,

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

以故意論。

本案凶嫌當可預見

此政治敏感時地之槍擊事件,

將會造成謠言或不實之事的散布傳播。

英美證據法則有一句拉丁名諺

「事件的本身即已說明其真相」

Res ipsa loquitur)。

即使凶嫌狡猾地託辭於其他土地或賭盤等私權糾紛,

當然亦無法排除其兼具影響選舉的政治動機。

本案誠如連家所言,

絕非誤殺,

而是政治上圖謀。

鑒於此類案件,

事關國家安全

及台灣民主選舉制度的維護與健全,

建議應移由國安局及調查局,

秉持行政中立原則繼續偵辦,

以杜國人黑金政治掛鉤之疑懼。

 

(作者曾任法務部調查局國家調查員,現任財政部參事)

九成以上藍營自導自演

 

九成以上藍營自導自演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8/today-o2.htm

◎ 鄧鴻源

關於一一二六槍擊案,

筆者認為高達九十%以上係藍營自導自演

理由如下:

一、

選前藍營一些政客

已經一再預告綠營會有奧步,

顯然暗示將有不尋常之事發生;

二、

兩位黑道人物這麼巧同時出現在台上,

一個扮演槍手,另一個扮演奪槍;

三、

連家人與醫生不敢公布其傷口照片,

等於空口說白話,難以取信於人;

四、

連台中某專業醫生都質疑,

若子彈從左臉進,從右太陽穴出,

傷勢應該很嚴重

為何一個多禮拜就能出院?

五、

兒子傷重如此,

父親尚有心情幫郝助選,

很不合常情;

六、

槍擊案發生後,

藍營那些政客就藉機煽風點火,

鼓動選民以選票教訓暴力政黨,

難免給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當初三一九槍擊案發生後,

醫院馬上公布陳前總統槍傷的照片,

藍營人士尚且不信,

如今連家人與醫生不敢公布照片,

又如何讓人相信?

連家人與醫生如果認為

連某人幸運躲過重大危機是百萬分之一的機會,

當年又為何懷疑三一九是自導自演,

甚至要求成立真調會調查?

如今為何其子受槍擊反而默不作聲?

當初藍營人士特別

找來一塊豬肉皮做槍擊實驗,

看是否彈道會彎曲

如今是否也應找個豬頭試試看,

看是否沒有那麼嚴重?

 

(作者現任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