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宗教基本法,荒謬離譜,立刻撤案!

2018-10-24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9c7c554-65ee-42e7-a99b-746f865d70ae

台灣人權促進會

宗教組織的種種言行,即便眾人皆曰不妥,卻也難以刑法論處,或為人所詬病,卻也凸顯台灣對信仰自由的極大保障。圖/截取自民視新聞畫面(資料照片)

宗教組織的種種言行,即便眾人皆曰不妥,

卻也難以刑法論處,或為人所詬病,

卻也凸顯台灣對信仰自由的極大保障。

圖/截取自民視新聞畫面(資料照片)

 

宗教基本法,立刻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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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固應保障宗教信仰之自由,但此一自由並未高於其他基本人權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90號所揭示的意旨,

宗教自由的本質,其實是信仰的自由。

例如人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信仰任何宗教、是否參與宗教活動;

國家也不得獎勵或禁止特定宗教,或對人民的信仰給予差別對待。

 

然而,這並不意謂信仰自由即高於其他基本人權的保障,

也不意謂國家應給予宗教團體優於一般法人團體的特權。

因爲「宗教信仰自由」及「宗教團體的管理」並不相同,

法律所課予一般法人團體的責任與義務,

除非有嚴重侵害信仰自由本質的情形,否則宗教團體仍應遵守,

給予過度保障反而有侵害其他基本人權之嫌。

 

針對宗教管理之事務,不應以「基本法」給予特殊之保障

目前以「基本法」為立法模式現行法律

例如《客家基本法》、《原住民族基本法》、《教育基本法》、

或《環境基本法》等,此種立法模式的選擇,

主要著眼於保護易受侵害的族群

或是促進國民永續生存發展等重要價值的考量。

而以我國社會現況而言,宗教團體並未有受國家迫害的狀況,

而部分宗教團體甚至掌握大量社會資源、資力富可敵國;

因此,在立法上實無透過基本法給予特別保障的正當基礎。

 

本草案中之諸多規定,

賦予宗教團體顯然失當之特權,嚴重悖離保障人權之基本精神

綜觀本草案中之規範,

內容包括使宗教法人、宗教團體不受主管機關對公益法人之監督,

且規定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第13條)、

有線電視業者與公視,應播出有關社會宗教教育之內容(第17條);

規定宗教團體之財務自主(第20條)、

保障宗教團體之固有不動產(第22條)等等,

均屬對於宗教團體在「宗教管理」上的過度保障,

而無關與宗教信仰的自由。

 

若本草案不幸成為法律,則當人民之其他自由權利,

與本法所保障之「宗教信仰自由」相衝突時,

其他自由權利即反受過度的限制與侵害,

而顯然有悖於人權保障的基本理念。

 

基於以上理由,本會嚴正呼籲本草案之提案人立即撤回此案,

以符合保障人權之基本價值,並維護立法專業之最後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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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兩黨,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林岱樺提出宗教基本法          ]

 

國家保障宗教信仰之自由,但此一自由並未高於其他基本人權 

 針對宗教管理之事務,不應以「基本法」給予特殊之保障

賦予宗教團體顯然失當之特權,嚴重悖離保障人權之基本精神

 

 [ 相關 ]  2018宗教基本法,荒謬離譜,立刻撤案![ 台灣人權促進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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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王金平版宗教基本法,荒謬到難以置信?

發布 2018.10.22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10-22/156222

新頭殼newtalk | 陳佩君 台北市報導

對於《宗教基本法》草案的排審,黃國昌表示,大家都尊重、也都支持「宗教自由」,但提出一部內容如此荒謬的法案令人難以置信。

對於《宗教基本法》草案的排審,

黃國昌表示,大家都尊重、也都支持「宗教自由」,

但提出一部內容如此荒謬的法案令人難以置信。

   圖:新頭殼資料照

 

王金平版宗教基本法排審

黃國昌:法案荒謬到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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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院長、國民黨立委王金平

與國民黨立委黃昭順、馬文君、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

共同提出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將在周三將排案審查,引起外界關注。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是建議,提案委員主動撤案,

別浪費委員會寶貴時間。

對於《宗教基本法》草案的排審,黃國昌表示,

大家都尊重、也都支持「宗教自由」,

但提出一部內容如此荒謬的法案令人難以置信。

 

「提案讓宗教超越法令、above the law,只會適得其反!」

黃國昌喊話,希望提案委員主動撤案,別浪費委員會寶貴時間。

 

黃國昌也說,星期三的內政委員會,不如拿來審查「地政三法」,

貫徹實價登錄、促進居住正義,

才是真正讓人民有感、讓下一代有未來的改革。

 

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林岱樺等朝野立委

共同提出宗教基本法草案,在12日立法院院會中順利付委,

周三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草案中確立「聖俗分離原則」,明定處理宗教事務的主管機關,

應基於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傳統、

特殊性及自主性,並不得介入宗教教務;

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的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

不得調解與干涉,也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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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兩黨提出宗教基本法          ]

 

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林岱樺等朝野立委

共同提出宗教基本法草案

 

確立「聖俗分離原則」,明定處理宗教事務的主管機關,

應基於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傳統、

特殊性及自主性,並不得介入宗教教務;

 

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的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

不得調解與干涉,也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

 

  [ 相關 ]  2018王金平版宗教基本法,荒謬到難以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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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的神話」- 據台恐怖統治73年  

悟覺妙天禪師 , 宋七力  , 佛教如來宗妙禪師父

  台灣的佛教四大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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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中國難民問題    ,台灣集中營的統治者        ]

 

只要李明哲一人不自由,所有台灣人都不自由,

 

所有中國人也都不自由

 

  [ 相關 ]

  藍營綠營,都是中國難民的「台灣集中營」統治者,綁架台灣人7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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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常分藍營綠營,實際上藍綠都是「集中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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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爭議從頂新黑心油延燒到內湖園區案        ]

頂新黑心油事件剛點燃,我在《蘋果》即時論壇才剛剛寫下第一篇

點名慈濟的「證嚴法師怎能不譴責魏應充?」。

才過幾天,就接到第一通正式的「關說電話」!

來關說的也並非慈濟人士,

竟然是「法鼓山方丈」果東法師。

果東方丈與我尚稱熟識,

但專程來電還是十多年來第一次。

而這一切彷彿是以整個法鼓山體系的最高身分,

卻專程為了慈濟而來,

雖說只是客氣委婉的試圖表達一些「勸說」,

 

  [ 相關 ]  慈濟的頂級包抄術[ 王尚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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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佛教四大山頭

台灣的宗教發展經過多年的漸進革新,從傳統的廟宇型態,

已轉變成集團式經營,其中最著名的團體有五個,

由台灣知名法師上人一手創立,

東慈濟、南佛光山、中中台寺、北法鼓山,

台灣四大名山聖團,

接下來就來看看四大名山的創辦人的介紹。

 

花蓮慈濟 – 證嚴上人

釋證嚴1937年5月11日出生,

俗名王錦雲,法名證嚴,法號慧璋

出家前自號靜思,慈濟功德會的會眾多尊稱其為證嚴上人

又因駐錫在花蓮,早期被稱為花蓮師父。

又被稱為臺灣的德蕾莎。台灣台中市清水區人

慈濟基金會創辦人,皈依印順長老為師,

秉持師命「為佛教,為眾生」,

1966年於花蓮縣創立慈濟功德會,此即慈濟基金會之前身。

2012年,證嚴法師受馬來西亞檳城州元首封予拿督斯里勛銜

 

高雄佛光山 – 星雲法師

星雲大師釋星雲

1927年農曆7月22日出生於江蘇揚州,俗名李國深,

原籍江蘇江都,為臨濟正宗第四十八代傳人。

國際著名佛學大師,佛光山開山宗長,

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會長。

1967年創建佛光山,以弘揚“人間佛教”為宗風,

佛光山寺第一、二、三任住持。

先後在世界各地創建200餘所道場

創辦九所美術館、二十六所圖書館、出版社、十二所書局

五十餘所中華學校、十六所佛教叢林學院;著作等身,

有110餘種佛學著述,並翻譯成

英、日、德、法、西、韓、泰、葡等十餘種語言,

流通世界各地,對佛教制度化、現代化、人間化、國際化的發展,

厥功至偉!

 

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2013年獲得2012到2013年度影響世界華人大獎終身成就獎。

在佛光山、國際佛光會被尊稱星雲大師。

 

埔里中台禪寺 – 惟覺老和尚

釋惟覺

1928年出生,俗姓,法名知安,字惟覺

四川省營山縣人,台灣佛教禪宗大師

南投縣埔里鎮中台禪寺創建者,

惟覺老和尚於民國五十二年(1963年)二月十九日

基隆大覺寺依止靈源長老出家,

乃一代高僧虛雲老和尚嫡傳法脈。

 

1970年初期惟覺老和尚於台北縣萬里鄉就地闢建靈泉寺

隨著信徒人數的增加,靈泉寺道場空間早已不敷使用,

乃決定於南投縣埔里鎮,興建規模宏偉之新道場──中台禪寺,

1993年成立中台佛教學院,以此接引更多學人,濟度更多眾生。

 

1994年,中台禪寺動土。2001年,

中台禪寺落成啟用暨佛像陞座開光灑淨大法會,

及傳授如來三壇大戒暨在家菩薩戒會。

 

中台禪寺規模宏偉,每次禪七活動可以容納近千名信眾參加,

以利益更多眾生。

目前每年有兩次禪七活動開放學佛居士參加,

中台禪寺開山方丈 惟覺大和尚創辦普台中小學普台高中

 

金山法鼓山 – 聖嚴法師

釋聖嚴

1931年1月22日出生江蘇南通人,

俗姓 乳名保康、私塾學名志德

釋聖嚴十四歲在故居的狼山廣教禪寺出家,

1949年到台灣服役十年後,於東初老人座下再度剃度。

 

1969年赴日本東京立正大學深造,

在六年後,他完成了文學碩士及博士的學位

1985年創辦中華佛學研究所,1989年創辦法鼓山

聖嚴是台灣佛教宗派法鼓山之創辦人,

也是禪宗曹洞宗的五十代傳人、臨濟宗的五十七代傳人,

為一佛學大師、教育家、佛教弘法大師。

 

日本立正大學博士,是台灣第一位獲得碩、博士學位的比丘,

法鼓山的弟子信眾尊稱為「聖嚴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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