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的科索沃裁定—建國有理 獨立合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24/today-o4.htm
◎ 陳牧民
國際法院昨日做出一項特殊的裁定,
認定東歐小國科索沃
在二○○八年逕自宣布獨立建國的舉動並不違法。
這個舉動是當今國際法上史無前例的創舉。
科索沃原為前南斯拉夫聯邦(現已改稱為塞爾維亞)南部的一個自治省,
主要居民為阿爾巴尼亞裔。
一九九○年代初期,
科索沃居民嘗試脫離塞爾維亞獨立,
與中央政府之間的衝突演變為內戰。
聯合國介入後,
塞爾維亞政府同意撤軍,
讓科索沃成為聯合國管理下的一個自治區。
雖然科索沃不再由塞爾維亞直接統治,
但聯合國仍然認為科索沃是南斯拉夫的一部分,
不同意讓其獨立建國。
二○○七年底,
主張獨立建國的民主黨在選舉中獲勝,
新任總理塔奇(Thaci)
在二○○八年二月上任後立刻宣布獨立建國,
並公開向全世界尋求支持。
這個舉動直接挑戰塞爾維亞的主權,
塞國政府立刻表示反對,
並獲得俄羅斯、中國等國的支持。
但包括美國、台灣在內的許多民主國家
都陸續宣布「承認」科索沃獨立。
這個事件所造成的衝擊十分巨大,
因為國際社會從來都沒有對於是否要承認一個新的國家,
產生如此嚴重的分歧。
因此聯合國大會在二○○八年十月做出決議,
請國際法院就科索沃獨立的合法性表達意見。
外界原本認為國際法院或許會顧慮到直接承認科索沃獨立合法
將引起其他地區仿效,
應該會對此案模糊處理。
不料昨日國際法院
以投票的方式對科索沃獨立一案做出不違法的裁決。
目前科索沃已獲得六十九國的外交承認,
在獲得國際法院判決「加持」後,
相信未來將很快融入國際社會。
過去兩年來,
中國政府及其國際法學者一直明確反對承認科索沃,
因為擔心新疆、西藏,
以及原本就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台灣將循此慣例建國。
但國際法院的新裁決已經打破了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的定理。
小國科索沃為尋求獨立所展現出的膽識,
對照不惜犧牲台灣利益也要傾中的馬政府,
孰優孰劣,實已高下立判。
(作者為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