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的科索沃裁定–建國有理 獨立合法

國際法院的科索沃裁定建國有理 獨立合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24/today-o4.htm

◎ 陳牧民

 

國際法院昨日做出一項特殊的裁定,

認定東歐小國科索沃

在二○○八年逕自宣布獨立建國的舉動並不違法。

這個舉動是當今國際法上史無前例的創舉。

科索沃原為前南斯拉夫聯邦(現已改稱為塞爾維亞)南部的一個自治省,

主要居民為阿爾巴尼亞裔。

一九九○年代初期,

科索沃居民嘗試脫離塞爾維亞獨立,

與中央政府之間的衝突演變為內戰。

聯合國介入後,

塞爾維亞政府同意撤軍,

讓科索沃成為聯合國管理下的一個自治區。

雖然科索沃不再由塞爾維亞直接統治,

但聯合國仍然認為科索沃是南斯拉夫的一部分,

不同意讓其獨立建國。

二○○七年底,

主張獨立建國的民主黨在選舉中獲勝,

新任總理塔奇(Thaci)

在二○○八年二月上任後立刻宣布獨立建國,

並公開向全世界尋求支持。

這個舉動直接挑戰塞爾維亞的主權,

塞國政府立刻表示反對,

並獲得俄羅斯、中國等國的支持。

但包括美國、台灣在內的許多民主國家

都陸續宣布「承認」科索沃獨立。

這個事件所造成的衝擊十分巨大,

因為國際社會從來都沒有對於是否要承認一個新的國家,

產生如此嚴重的分歧。

因此聯合國大會在二○○八年十月做出決議,

請國際法院就科索沃獨立的合法性表達意見。

外界原本認為國際法院或許會顧慮到直接承認科索沃獨立合法

將引起其他地區仿效,

應該會對此案模糊處理。

不料昨日國際法院

以投票的方式對科索沃獨立一案做出不違法的裁決。

目前科索沃已獲得六十九國的外交承認,

在獲得國際法院判決「加持」後,

相信未來將很快融入國際社會。

過去兩年來,

中國政府及其國際法學者一直明確反對承認科索沃,

因為擔心新疆、西藏,

以及原本就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台灣將循此慣例建國。

但國際法院的新裁決已經打破了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的定理。

小國科索沃為尋求獨立所展現出的膽識,

對照不惜犧牲台灣利益也要傾中的馬政府,

孰優孰劣,實已高下立判。

 

 

(作者為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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