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不凸槌才怪

華視不凸槌才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22/today-o4.htm

◎ 鄭同僚

華視在北韓國殤期間模仿北韓主播報新聞的鬧劇,引來社會嚴厲批評,相關人員當然應該被譴責,也應該負責;不過,為公共媒體長遠經營,我們也應該趁這個機會,為華視所面臨的結構困境尋找解方。

華視從二○○六年七月一日根據「無線電視事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公共化,成為公廣集團的一員,目前公視持股約百分之八十六。

根據該條例,華視負擔公共服務,但為了支持華視的公共服務,政府需要編經費捐贈給華視,稱為「附負擔捐贈」。

可是,公共化五年半了,不論民進黨執政或國民黨執政,華視都沒得到任何政府依法編列的附負擔捐贈款。

華視一邊被期待當媒體楷模,承擔公共責任,一邊得拚收視率和商業台搶有限的廣告,卻得不到政府任何支持,這是華視經營一個很困難的結構限制。

另一個結構的困難,是華視目前還有將近百分之十四的民股。

這些民股,當初是為了營利而來投資,華視公共化後,政府本來應該編列預算,將所有民股買回捐給公視,以利經營轉型。

但江啟臣當新聞局長時,行政院突然停止了原來進行中的民股買回動作,致使現在的華視,仍是不公不民,以完全自負盈虧的方式,跛腳扮演準公共電視的角色。

在這樣不公不民的結構下,若不追求利潤,不追求收視率,民股會認為背信;若追求利潤,追求收視率,類似這種新聞鬧劇的醜態就很可能不斷出現。

行政院應趕快重新提名新一屆的公視董事,讓公廣集團治理合法化,並儘快依法將華視所有民股買回,完成百分之百的公共化。

其次,立院朝野應在公共媒體發展上藍綠休兵,積極修改公視法,將華視明文列為公廣集團的正式成員,並依照公視模式,編列捐贈經費。

(作者曾任公視、華視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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