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的,又在威脅人民!

馬的,又在威脅人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8/today-o3.htm

◎ 李彥賦

馬英九日前在出席

一百年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表示,

惟有維持兩岸和平,

才不會使戒嚴時期國民黨亂殺台灣人的慘案重演。

除了表現出馬英九毫無法治概念、

欠缺道歉誠意外,

亦顯現其欲再次操弄戒嚴法,肅清異己的野心。

從馬英九的話可以看出,他到現在居然都還認為,

以前那套是對的,

以為戒嚴法授權執政黨可以恣意將政敵或異議份子定罪,

甚至還要脅人民,

如果不按著他的「親中路線」而導致兵戎相見,

屆時他若挾著完全執政的資源宣布戒嚴

就算他作出口頭承諾,

也沒辦法避免類似二二八、白色恐怖事件再度發生。

執政者的政策對於人權的提升與自由的保障,

有絕對的影響,但觀察馬英九執政三年多來,

只要遇到與中國有關之事,

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事例就不斷發生;

現又在應該誠懇道歉的場合上說,

如果人民不跟他一起繼續親中,

以後就可能要用戒嚴法來整肅,

有這樣的總統在,台灣的自由、民主恐怕很難深耕。

依法論法,

從戒嚴法第一條規定總統得宣告戒嚴的時機來看,

戒嚴宣告必須限於「戰爭或叛亂發生」,

也就是說,

戒嚴的目的在於避免敵國或叛亂份子危害國家安全

因此,同法第十一條中,

賦予戒嚴地域最高司令官一定職權,

以確保人民的活動

不會影響到軍事作戰上的策劃安排,

是為了「對敵」作戰的管理需要而設,

而不是拿來威脅自己國民的工具。

另外,

戒嚴法第八、九條也只是擴大軍事審判權,

並沒有免除國家合法判斷、裁量的義務,

也沒有解除審判犯罪嫌疑人時

所應踐行的嚴格證明程序。

所以,

就算總統依法定程序宣布戒嚴,

國家機關也不能任意羅織罪名、偽造證據,

將無辜的人民送上斷頭台。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文宣部主任)

—————————————————————————————————————–

[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台澎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

 

台澎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二二八、

戒嚴法、戒嚴三十八年

戒嚴時期國民黨亂殺台灣人

 

白色恐怖從未消失

——->

惟有維持兩岸和平,

才不會使戒嚴時期國民黨亂殺台灣人的慘案重演。

這樣的總統台灣的自由、民主恐怕很難深耕。

—->

台灣的自由、民主只有假象

——————————————————–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