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的,又在威脅人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8/today-o3.htm
◎ 李彥賦
馬英九日前在出席
一百年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表示,
惟有維持兩岸和平,
才不會使戒嚴時期國民黨亂殺台灣人的慘案重演。
除了表現出馬英九毫無法治概念、
欠缺道歉誠意外,
亦顯現其欲再次操弄戒嚴法,肅清異己的野心。
從馬英九的話可以看出,他到現在居然都還認為,
以前那套是對的,
以為戒嚴法授權執政黨可以恣意將政敵或異議份子定罪,
甚至還要脅人民,
如果不按著他的「親中路線」而導致兵戎相見,
屆時他若挾著完全執政的資源宣布戒嚴,
就算他作出口頭承諾,
也沒辦法避免類似二二八、白色恐怖事件再度發生。
執政者的政策對於人權的提升與自由的保障,
有絕對的影響,但觀察馬英九執政三年多來,
只要遇到與中國有關之事,
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事例就不斷發生;
現又在應該誠懇道歉的場合上說,
如果人民不跟他一起繼續親中,
以後就可能要用戒嚴法來整肅,
有這樣的總統在,台灣的自由、民主恐怕很難深耕。
依法論法,
從戒嚴法第一條規定總統得宣告戒嚴的時機來看,
戒嚴宣告必須限於「戰爭或叛亂發生」,
也就是說,
戒嚴的目的在於避免敵國或叛亂份子危害國家安全,
因此,同法第十一條中,
賦予戒嚴地域最高司令官一定職權,
以確保人民的活動
不會影響到軍事作戰上的策劃安排,
是為了「對敵」作戰的管理需要而設,
而不是拿來威脅自己國民的工具。
另外,
戒嚴法第八、九條也只是擴大軍事審判權,
並沒有免除國家合法判斷、裁量的義務,
也沒有解除審判犯罪嫌疑人時
所應踐行的嚴格證明程序。
所以,
就算總統依法定程序宣布戒嚴,
國家機關也不能任意羅織罪名、偽造證據,
將無辜的人民送上斷頭台。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文宣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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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竊佔台澎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
竊佔台澎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二二八、
戒嚴法、戒嚴三十八年
戒嚴時期國民黨亂殺台灣人
白色恐怖從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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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維持兩岸和平,
才不會使戒嚴時期國民黨亂殺台灣人的慘案重演。
這樣的總統,台灣的自由、民主恐怕很難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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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自由、民主只有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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