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信良要翻案!

許信良要翻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2/today-o11.htm

許信良原是不值得一提的「過氣政客」

(評論家曹長青語),

之所以浪費筆墨談許信良,

主要為「人格者林義雄」(許信良語)辯誣,

同時不容許信良顛倒是非,以為信口就可以雌黃。

面對外界「變色龍」之譏,

許信良拿邱吉爾當例子替自己辯解,可笑極了。

邱吉爾為保守黨領袖迪斯累里(Disraeli)

死後所下定論:

「失敗,失敗,失敗…,部分勝利,又再失敗,

最後卻徹底的勝利。」

其實也可當自況之詞;

邱吉爾贏在終極勝利,絕非過氣政客。

至於經濟上,邱吉爾一生收入極豐,

沒有人質疑他的金錢來源。

抬出邱吉爾這個死人,

不能壯大或遮掩備受質疑的自己。

回到正題。

林義雄二○○○年大選時公開痛斥:

「信良兄,拜託你,連戰的錢一定不能拿!」

隔了十一年,許信良要翻案了,

他說:

「如果能證明我拿連戰的錢,

拿國民黨的錢,我退出政壇。」

然而,

當年在林義雄指控下,許為何不告?

不正坐實是真的?

許信良的回答有趣極了,

他說,林義雄是人格者,

「如果我告他,我會一輩子看不起自己。」

問題是,既認定林義雄是人格者,

人格者如何會說謊?

再說,控告林會一輩子看不起自己,

難道誣陷林說謊,不會一輩子看不起自己?

許信良的短短發言,漏洞為何百出?

許信良拿連戰的錢已不是你說我說的羅生門,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法院在審理新瑞都案時,

就真相了了。

當時原本要調查新瑞都案中資金流向,

意外爆出案外案,卷證顯示,

國民黨在二○○○年大選期間,

透過「掌櫃」劉泰英以一千萬元現金

資助許信良的「新興民族基金會」,

由許信良的妹夫陳席康收受;

陳席康在二○○四年三月六日

接受檢方偵訊時已坦承在案。

許信良有沒有拿連戰錢?

有沒有拿國民黨錢?

林義雄有沒有說謊?

答案太簡單了。

再看看當年許信良的夫子自道。

林義雄的獅子吼一出,

許信良的回應是:

「寧可死,也不會為自己拿一毛錢。」

注意,

他強調「不會為自己」拿錢,

沒有說一毛錢沒拿。

這是證一。

一九九九年五月,

有記者再追問許信良,外傳他拿過連戰的錢,

許信良回應倒直截了當:

「…任何人要給我錢,

我都不會拒絕,因為我要贏。」

這不是不打自招是什麼?

那麼,任何人是不是包括連戰?

包括國民黨?

連戰給錢,他會拒絕?

國民黨給錢,他會拒絕?

今天卻全不認帳,

反問說:

「我有拿錢嗎?」

「這樣像拿人家的錢嗎?」

好像往昔的言行會隨歲月而消失於無形。

難道一個政客可以過氣到連法院卷證

與媒體訪問的白紙黑字都能置諸腦後?

且不問曹長青的質疑:

「哪個人會借這麼一大筆錢

給明顯沒有任何希望的政客?」

許信良這回拿了五百萬,

已是鐵證。

拿錢就拿錢,但不要亂扯,不要厚誣人格者;

不怕愈扯愈難看,愈扯愈臭?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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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英以一千萬元現金

資助許信良的「新興民族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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