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信良要翻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2/today-o11.htm
許信良原是不值得一提的「過氣政客」
(評論家曹長青語),
之所以浪費筆墨談許信良,
主要為「人格者林義雄」(許信良語)辯誣,
同時不容許信良顛倒是非,以為信口就可以雌黃。
面對外界「變色龍」之譏,
許信良拿邱吉爾當例子替自己辯解,可笑極了。
邱吉爾為保守黨領袖迪斯累里(Disraeli)
死後所下定論:
「失敗,失敗,失敗…,部分勝利,又再失敗,
最後卻徹底的勝利。」
其實也可當自況之詞;
邱吉爾贏在終極勝利,絕非過氣政客。
至於經濟上,邱吉爾一生收入極豐,
沒有人質疑他的金錢來源。
抬出邱吉爾這個死人,
不能壯大或遮掩備受質疑的自己。
回到正題。
林義雄二○○○年大選時公開痛斥:
「信良兄,拜託你,連戰的錢一定不能拿!」
隔了十一年,許信良要翻案了,
他說:
「如果能證明我拿連戰的錢,
拿國民黨的錢,我退出政壇。」
然而,
當年在林義雄指控下,許為何不告?
不正坐實是真的?
許信良的回答有趣極了,
他說,林義雄是人格者,
「如果我告他,我會一輩子看不起自己。」
問題是,既認定林義雄是人格者,
人格者如何會說謊?
再說,控告林會一輩子看不起自己,
難道誣陷林說謊,不會一輩子看不起自己?
許信良的短短發言,漏洞為何百出?
許信良拿連戰的錢已不是你說我說的羅生門,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法院在審理新瑞都案時,
就真相了了。
當時原本要調查新瑞都案中資金流向,
意外爆出案外案,卷證顯示,
國民黨在二○○○年大選期間,
透過「掌櫃」劉泰英以一千萬元現金
資助許信良的「新興民族基金會」,
由許信良的妹夫陳席康收受;
陳席康在二○○四年三月六日
接受檢方偵訊時已坦承在案。
許信良有沒有拿連戰錢?
有沒有拿國民黨錢?
林義雄有沒有說謊?
答案太簡單了。
再看看當年許信良的夫子自道。
林義雄的獅子吼一出,
許信良的回應是:
「寧可死,也不會為自己拿一毛錢。」
注意,
他強調「不會為自己」拿錢,
沒有說一毛錢沒拿。
這是證一。
一九九九年五月,
有記者再追問許信良,外傳他拿過連戰的錢,
許信良回應倒直截了當:
「…任何人要給我錢,
我都不會拒絕,因為我要贏。」
這不是不打自招是什麼?
那麼,任何人是不是包括連戰?
包括國民黨?
連戰給錢,他會拒絕?
國民黨給錢,他會拒絕?
今天卻全不認帳,
反問說:
「我有拿錢嗎?」
「這樣像拿人家的錢嗎?」
好像往昔的言行會隨歲月而消失於無形。
難道一個政客可以過氣到連法院卷證
與媒體訪問的白紙黑字都能置諸腦後?
且不問曹長青的質疑:
「哪個人會借這麼一大筆錢
給明顯沒有任何希望的政客?」
許信良這回拿了五百萬,
已是鐵證。
拿錢就拿錢,但不要亂扯,不要厚誣人格者;
不怕愈扯愈難看,愈扯愈臭?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
劉泰英以一千萬元現金
資助許信良的「新興民族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