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假釋出獄

前國民黨大掌櫃

劉泰英假釋出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4/today-p3.htm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周敏鴻/綜合報導〕

前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董事長劉泰英

因涉及橋頭寶背信等案被判刑五年八個月,

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八日入監服刑,

他日前聲請假釋獲准,昨天傍晚出獄。

動作稍微遲緩 狀況不錯

劉泰英昨晚五時卅八分走出北監時,

穿著家人為他準備的長褲、休閒服,

頭戴棒球帽、戴口罩,動作雖稍遲緩,

健康狀況看似不錯,面對媒體,

他只淡淡說「謝謝大家!」

在兒子陪同下,驅車離開。

劉泰英因為橋頭寶背信案、

挪用公款收購委託書涉違反銀行法

及另兩項業務侵占罪,

被判合併應執行刑五年八個月。

劉泰英在北監服刑兩年九個月、

之前還被羈押三個月,

服刑時間已超過刑期的一半,

符合假釋資格,

台北監獄為他向法務部報請假釋,

法務部批准後,

由高檢署向高院聲請交付保護管束,

高院裁准,

高檢署隨即分別發文北監所在地的桃園地檢署。

桃園地檢署昨天開出釋票給北監,

並發文給劉泰英戶籍地所在的士林地檢署,

劉獲釋後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向士檢報到。

出席飯局洗塵 場面熱絡

據悉,

劉泰英昨天出獄後,由家人接回台北,

晚間與幾個老友相聚吃飯,

記者昨晚致電人在宴會現場的

劉的律師友人陳松棟,

電話中可聽到現場氣氛頗為熱絡,

但對細節,陳指「不方便多透露」。

劉泰英因涉及橋頭寶背信案

在九十七年間被判刑定讞,

台北地檢署當時發出傳票通知

劉泰英到案執行時,他一度以心臟病為由住院。

檢方後來將劉泰英轉送公立醫院檢查,

認為他的病情只要藥物控制,

無立即危險,在同年七月將劉泰英發監執行。

劉泰英因新瑞都案衍生的相關案件被控侵占、

背信等罪,僅有涉嫌侵占橋頭寶公司

三千萬元的背信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一年十個月定讞。

劉泰英入獄後,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間,

又因涉及挪用公款五千三百萬元

收購股東委託書,遭法院以違反銀行法等罪,

判處三年九個月定讞,

法院將前述二案判處合併執行五年六個月。

之後,

他又因侵占黃宗宏給國民黨的二千萬元現金,

及將金援菲律賓總統參選人

艾斯特拉達的九萬多美元匯至私人戶頭;

被依二個業務侵占罪判刑十個月定讞,

法院重算他的應執行刑為五年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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