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性侵案無罪 正義聯盟:白玫瑰運動必再起

女童性侵案無罪

正義聯盟:

白玫瑰運動必再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today-fo3.htm

〔記者謝文華、鮑建信/綜合報導〕

引爆去年「白玫瑰運動」的三歲女童遭性侵案,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大逆轉,改判無罪,

檢方已上訴,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曾號召萬人上凱道的正義聯盟發起人「曾香蕉」

昨怒批無罪判決太離譜,將令家長們驚恐,

白玫瑰運動勢必再起!

針對法院認為測謊易受情緒影響、

沒有證據能力的無罪理由,

「曾香蕉」直說,加害者測謊不算,可以再測啊!

若法官以此推定無罪,

是否擺明了大家都可以去

欺負「不會講話」的小朋友?

檢方提上訴 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他激動表示,由此可證明,

馬政府從去年九二五白玫瑰上街頭至今,

毫無提出完整法案配套,而當天萬人上凱道上午,

馬總統還發了五點聲明,強調會進行司法改革,

原來只是「摸摸(抗議者的)頭」嘛!

「曾香蕉」激動表示,馬總統乃至法務部,

承諾民眾該做的事都沒做到,

下面的法官才會一再做出這種判決,

若馬總統再不照顧人民、不保護人民,

接連再出現輕判性侵女童案件,

他將在臉書發起「讓台灣再一次政黨輪替!」

同為白玫瑰運動發起人的EVA也怒嗆:

「我們一定再上街頭!」

她反問,此案一審、二審判重罪,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判無罪,

這不是打了一、二審法官大巴掌?

她強調,加害者會緊張、害怕,

當然測謊會不過啊!

EVA反諷:

「馬總統都會提名

輕判此案的最高法院法官為大法官,

這案子變成無罪,不令人意外,

但人民一定會再上街頭!」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

目前我國刑法對加害人採無罪推定,

舉證責任落在被害者身上,

但加拿大對性加害者採「免除無罪推定」,

加害者必須證明「我沒有傷害對方」,

由加害者負擔舉證責任,

台灣應引進加拿大的作法,

對性加害者採無罪推定,

以改善目前性受害者在司法過程所處的權利弱勢。

紀惠容表示,

許多性侵案事發當下沒有第三者,

且事後有許多證據消失,

而女童又難以陳述那麼多證據,

在權利關係不平等下,要討回公平正義,

經常相當困難。

紀惠容呼籲,法官不應只從測謊,

及路口監視錄影帶等一些間接證據,

去進行推論,應對加害者本身做出那些行為等

多方角度,作更周延的裁量。

此案更一審合議庭指出,

被告測謊前一晚沒睡好,精神不佳,

並自認委屈而感到憤怒,測謊結果當然受影響,

沒有證據能力。且女童返家並無哭鬧異狀、

在警訊及原審說詞不一。

又,

調閱當時部分路段監視錄影帶顯示,

被告應該沒有足夠時間帶女童返家。

此外,女童指下體遭眼鏡、吸管插入,

與驗傷結果不符,警方搜索被告住處,

也未查獲眼鏡等物,因而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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