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選
政黨把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3/today-o13.htm
◎ 王洲明
爭議多時的總統、立委分開或併選的議題,
日前情勢急轉走向二合一,
疑因只是政黨勝負的算計,
已不管憲政空窗期的學理。
依公職選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下屆立委應在任期屆滿十日前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完成投票;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下任總統應於任期屆滿三十日前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完成選舉。
如併選,
法定最後投票日應是明年一月二十一日(週六),
則選後與總統副總統就職日
(五月二十日)相差一一九天。
總統與立委併選有時問題會很大,
萬一原任正副總統未連任、
或新任者與原任者所屬政黨不同,
原任者在一一九天看守期間
無心政事或採焦土政策,
所留下爛帳將由全民買單。
提倡併選最具說服力的理由不外是:
減少社會對立次數與節省公帑等,
說詞冠冕堂皇。
然政黨與政客要分開或併選,
其實只有勝負的算計,
至於憲政空窗期的憂慮,
被視為純政治學理,
故尊重學者的提醒
或中選會的決議,
跟「狗吠火車」無異,
哪會在意。
(作者為台中市常任選舉監察小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