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衛生合作 存在高度風險

 

兩岸衛生合作

存在高度風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0/today-o6.htm

◎ 賴中強、王占璽

江陳會即將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據衛生署說明,

雙方就醫藥品

(包括藥品、醫療器材、健康食品及化妝品)

將推動標準規範調和化,

並推動雙方新藥臨床試驗合作計畫,

也就是說,

兩岸的醫藥品規範將來會被調整成一致,

而未來在台灣上市的新藥,

其部分人體臨床試驗將在中國進行。

在兩岸紅頂商人的雀躍聲中,

上市櫃生技股大漲,

然而,

我們不得不嚴肅面對隨之而來的國人用藥安全、

受試者人權與兩岸公衛風險連動等問題。

首先是

中國在衛生醫療事務上的管制能力。

二○○三年面對SARS時,

中國政府依靠的是

威權國家的強制動員亡羊補牢,

而不是衛生防疫系統的健全運作;

二○○八年毒奶粉事件爆發,

中國的食品監管體系也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而中國藥監部門腐敗造成用藥安全事件,

更時有所聞。

在官僚部門相互傾軋的中國官場,

衛生部一直是弱勢的部門,

當各種監管政策碰上既得利益集團時,

衛生部既推不動也管不動。

即便WHO一直積極協助中國重建衛生體系,

中國的醫療衛生依然問題重重。

試問:

將來在台灣上市的新藥,

其人體臨床試驗卻是在中國

高度人治的藥監環境下進行,

國人真的可以安心嗎?

其次是

台灣在公共衛生上的監管能力。

新賈庫氏症患者回國數年,

強調「專業」的署長竟推說完全不知情,

這已是我國公衛監管能力的警訊

試問:

當經濟部已公告開放中國正常人類血清、血漿進口

楊署長卻說只會用在製造「體外試劑」原料,

不會用在輸入人體等其他用途,但是誰敢保證呢?

衛生署真的能做到全部進口原料

後續用途的全程監控?

第三是

協議簽訂後將使中國的衛生問題

變成台灣的衛生風險。

即便遵循國際標準,

誰能保證這些規範在中國能夠徹底執行?

就算派員到中國實地查核,

充其量只能做到抽查,

那沒抽查到的部分呢?

事實上,衛生署官員都承認,

最終我們僅能「期待」對方加強監管。

今年五月,

楊署長與中國衛生部長陳竺

在WHA會場外商討食品衛生管制

陳竺部長說這次機會

有助於中國衛生系統的內部整合,

楊署長沾沾自喜的覺得

我方給予中國很大壓力。

換個角度看,

原來我們的合作對象

是一個仍然缺乏整合的系統,

而WHO做不到促進中國衛生體制的改革,

台灣的壓力就能做到嗎?

 

(作者賴中強為律師,「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王占璽為博士後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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