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專欄>總統vs.兩個市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3/today-o9.htm

前天是九一一事件九週年,但伴隨今年美國悼念活動的,卻是兩個引起全國、甚至全世界媒體關注的爭議:

一是穆斯林團體要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

二是佛州有位基督教牧師要燒《可蘭經》。

美國各界人士紛紛表態,捲入爭議之中,其意見之紛紜,充分體現美國的多元與理性。

其中美國總統、兩位紐約市長的看法,比較有代表性。

總統歐巴馬的態度是:支持蓋清真寺,但強烈反對燒《可蘭經》,公開指責欲燒經書之舉。

現任紐約市長彭博則是一面倒:認為蓋清真寺和燒《可蘭經》都是「美國憲法保障的權利」,都不違法。

所以他不反對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對要燒《可蘭經》,他也沒有明確反對和譴責。

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則提出「權利」和「對錯」之說: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和燒《可蘭經》,都是憲法保障的權利;

但是,有權利做的事,並不等於是對的。

這兩件事,都錯了,所以他都強烈反對。

這三種意見,哪一種更有道理?

首先,歐巴馬的態度明顯錯誤。

因這兩件事既然都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如果支持,就應該都支持;如反對,也應一塊反對。

而支持一個、反對另一個,明顯邏輯不通,更不統一標準,是最糟糕的那種。

難怪四成多美國人認為歐巴馬是穆斯林,而不到三分之一認為他是基督徒。

彭博的觀點,對了一半。他強調了憲法權利,但正像朱利安尼說的,有權利去做的事情,並不等於那麼做是對的。

現實中很多事情,在美國你都有權利去做,比方說惡語罵人(只要不恐嚇),但並不等於那是對的。

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這個問題,就像不能在美國的珍珠港、中國的南京等地,蓋日本武士道館,不能在納粹殺害猶太人的奧斯威辛遺址蓋德國文化中心一樣。

因為這有一個要不要尊重當地人(尤其是死者家屬)情感的問題。

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明顯是不合適的。

在百分之七十美國人反對的情況下,穆斯林團體還堅持要在那裡蓋,就有明顯的挑釁意味了。

至於燒《可蘭經》,那個牧師當然也有權利做。

不要說在自家院子燒書,即使燒美國國旗,在美國也不違法。

但燒書這種舉動,是瘋狂之舉。

古往今來,燒書都是惡行。

秦始皇「焚書坑儒」,希特勒焚書反猶,毛澤東文革燒書,都是歷史之惡。

書是什麼,是文字,是想法(ideas)。對付思想,只能用更多的文字,而不是火或劍等暴力。

何況燒《可蘭經》會更刺激伊斯蘭世界和美國的對立,甚至威脅到駐外美軍及普通美國人的生命安全。

當然更是完全錯誤。

在這場大爭論中,一個明顯的不同是,對於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穆斯林世界幾乎一片沉默,沒有什麼反對之聲。

但是對佛州牧師揚言要燒《可蘭經》,美國是上上下下、左派右派,尤其是基督教領袖等,都異口同聲地譴責痛斥那個牧師。

最後他只好放棄燒書了,因輿論批評之重,恐怕他也無法承受,連他女兒都公開譴責說「老爸瘋了」。

如果伊斯蘭世界的知識份子,對在九一一遺址旁蓋清真寺,也能像美國對燒《可蘭經》這樣同聲譴責,可能這個蓋清真寺計畫就會取消(這才會有利於穆斯林社會跟美國的友好),連賓拉丹、蓋達們,恐怕也難有立足之地了。

但願美國的這場大爭論的真實信息能傳進伊斯蘭世界,促使人們在明辨是非、對錯中,結束毛拉們的專制統治,讓那裡也成為一個像美國這樣多元而理性的世界。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推特:http://twitter.com/caocha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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