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3/today-e6.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之前聲稱不會因聯電案再到高院出庭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
昨天到了法院,但未進法庭,庭訊後他在法庭外批評更審庭侵害人權,
承辦檢察官和法官都是「惡意纏訟」,高院若還要審理,
「不要穿法袍,不如穿著清朝官服開庭」,
高院女法官林恆吉反駁「去告啊!怎麼不去按鈴告發?」
高院更一審昨續審聯電被控違法投資中國和艦案,
傳訊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兩人未出庭,
律師團當庭遞交曹、宣署名的「敬呈法官的一封信」給法官。
律師轉述曹興誠看法說,雖然釋憲案遭駁回,
但背信罪在二審已無罪定讞,最高法院不應將曹、
宣所涉背信罪和違反商業會計法一併發回更審,
若高院只審理可上訴三審的商會法部分,
則曹、宣兩人願意出庭;上述意見,
讓人感覺似乎在和法官談條件。
林恆吉不悅地說,最高法院將此案發回高院更審,
審判一切依法行事,
「沒有單獨審理商會法的必要,也無法切割兩部分審理」,
請律師轉告曹尊重司法。
庭訊後,在律師休息室等候的曹興誠現身,
抨擊檢方違法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高院更審庭審理此案,
「這是集體犯罪」,
已判無罪的背信罪部分,哪有和商會法部分有相牽連關係,
這是「死馬當活馬牽」,涉及濫權追訴罪。
曹表示,「我來法院就是有出庭的準備,
法官若無法切割審理,乾脆辭職算了」,
他認為高院若還要審理,法官不如穿清朝的官服開庭。
林恆吉聞訊不滿,批評曹前後矛盾,
她說,法院開庭又不是演戲,
曹興誠法庭外的說法不值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