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艦案開庭╱曹庭外嗆聲 法官:去告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3/today-e6.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之前聲稱不會因聯電案再到高院出庭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

昨天到了法院,但未進法庭,庭訊後他在法庭外批評更審庭侵害人權,

承辦檢察官和法官都是「惡意纏訟」,高院若還要審理,

「不要穿法袍,不如穿著清朝官服開庭」,

高院女法官林恆吉反駁「去告啊!怎麼不去按鈴告發?」

高院更一審昨續審聯電被控違法投資中國和艦案,

傳訊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兩人未出庭,

律師團當庭遞交曹、宣署名的「敬呈法官的一封信」給法官。

律師轉述曹興誠看法說,雖然釋憲案遭駁回,

但背信罪在二審已無罪定讞,最高法院不應將曹、

宣所涉背信罪和違反商業會計法一併發回更審,

若高院只審理可上訴三審的商會法部分,

則曹、宣兩人願意出庭;上述意見,

讓人感覺似乎在和法官談條件。

林恆吉不悅地說,最高法院將此案發回高院更審,

審判一切依法行事,

「沒有單獨審理商會法的必要,也無法切割兩部分審理」,

請律師轉告曹尊重司法。

庭訊後,在律師休息室等候的曹興誠現身,

抨擊檢方違法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高院更審庭審理此案,

「這是集體犯罪」,

已判無罪的背信罪部分,哪有和商會法部分有相牽連關係,

這是「死馬當活馬牽」,涉及濫權追訴罪。

曹表示,「我來法院就是有出庭的準備,

法官若無法切割審理,乾脆辭職算了」,

他認為高院若還要審理,法官不如穿清朝的官服開庭。

林恆吉聞訊不滿,批評曹前後矛盾,

她說,法院開庭又不是演戲,

曹興誠法庭外的說法不值得回應。

曹董永遠不出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9/today-o7.htm

◎ 陳友炘

報載,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因「和艦案」,

繼先前開庭跟法官嗆聲後,日前辯護律師向外界表示,

曹、宣二人永遠都不會出庭。

這是很有趣的新聞,筆者本身也是個律師,

基本上不太會讓當事人跟法官做激烈的陳詞。

這是因為有沒有道理是用說的,要是法官本來就認為沒道理,

一嗆下去,判決書上大概就會有「飾詞狡辯」的判語,

不用奢望有從輕量刑的機會,更不用說什麼緩刑、易科罰金的。

當一看到曹、宣二人這麼帶種的嗆了法官,真的是很佩服,

這大概是他們自認為絕對沒有問題。

擔任辯護的同道還對外表示他們永遠不會到庭,

這真是帶種到了極點。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時,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三七一條的規定,

法院固然可以逕行判決,然而,如果法官認為被告不到庭,

對審判的進行有所影響時,對外放話說永遠不會出庭,

那也可以說是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足認有逃亡之虞」的事實,

而予以收押。

做為一個旁觀者,對「和艦案」的後續發展,

當然會去期待後續精彩的發展,究竟法官們是寬大為懷的不予計較?

還是直接判決他們有罪,然後在判決書中寫個「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

抑或是哪天就把他們拘提過來然後送進看守所羈押起來?

不過,對於其他案件的被告們,筆者可要提醒大家,這招可不能隨便玩喔!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