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 算計與失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7/today-o5.htm

◎ 張傳賢

陳長文教授直指台聯意圖操弄政治語言,

使ECFA無法通過,

個人以為是對直接立法與公投精神極大的誤解。

以加州直接民主為例,

公投可細分為三項:

創制(initiative)是利用公民投票來制訂新的法律;

複決(mandatory referendum)則是由立法機關將行政機關已簽署的法令,

交由選民表決。

最後是任意性複決(optional referendum),

由人民針對已經由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進行表決。

不論公投的現式為何,

直接民主的基本精神在於對「現況」進行改變,

以救濟立法之不足。

如果公投對象是已經由立院通過,

總統公布施行的法規條文,

提案人自然是以「反對」現行法令為目的進行公投訴求。

如果由於立法機關的不作為,

提案要求改變現況時,

所提出的公投自然為「同意」。

此一原則,舉世皆然。

試想,如何在法案尚未出現時,

就提案要求選民反對一個目前未存在的法案或是政策?

換言之,為使選民在公投時明白訴求,

並清楚表述自己贊成/反對意見,

公投提出時的表述方式,

是以「改變現況」為據,

無涉提案人的「政治立場」。

 

台聯提案要求人民針對尚未簽署的ECFA是否同意進行公投,

並無違誤。

可惜的是,只見部分人士因為政治立場上的不同,

憂懼ECFA無法通過公投法的高門檻,

竟罔顧直接立法的原則與精神,

將一頂「政治計算」的大帽子扣在提案人身上,

污名化單純的ECFA公投,

並企圖阻礙公投審議程序。

個人認為此舉方有「政治計算」之議,實不足取。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助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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