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8/today-o8.htm
◎ 黃帝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為因應中生法案,
提出以教育部「三限六不」入法作為配套,
卻遭國民黨反對,形成執政黨反對自己教育部政策的矛盾景象。
馬總統一再保證
「政府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唸書,
但不開放國家考試,
他們不會搶台灣學生的工作」,
因此教育部針對陸生來台,
設計「三限六不」作為配套,
但官員的保證可信嗎?
馬總統「六三三」的經濟承諾,如今何在?
官員的保證與承諾都只是說說而已,
只有透過修法將政策具體明文,
才能有效保障人民權益。
再者,依據憲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保留原則」及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五款規定,
國家就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與
「其他重要事項」
,應以法律定之,
而「三限六不」影響的不只是在台的中國留學生權利義務,
更涉及我國就業環境變遷、
國人憲法上之工作權、
受高等教育權利及
應考試服公職權等
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因此,
「三限六不」本應修法予以明文。
執政黨阻擋自己教育部政策「三限六不」成為法律,
不只在邏輯上說不通,
更違反憲法與中央法規標準法,
若政府執意定位「三限六不」只是政策,
而不敢修法,則吾人認為,
依馬政府的「白賊習慣」,
一旦開放陸生,
馬總統「陸生不會搶工作」的保證將隨之跳票。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