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譚慎格「第五項國家構成要件」,台灣的中國難民自稱中華民國,殖民統治73年

2018-12-25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fd1524f-2b73-428f-975e-3cb56f8c93b8

許慶雄

套在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以及對外自稱「中華民國」,這些困境會讓國際社會認為,「台灣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示意圖/張家銘(資料照)

套在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

以及對外自稱「中華民國」,

這些困境會讓國際社會認為,

台灣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示意圖/張家銘(資料照)

 

【專欄】

解析:譚慎格「第五項國家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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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慎格(John J. Tkacik, Jr.)為美國資深外交官,

國際評估暨戰略中心「未來亞洲計畫」主任。

 

這篇文章主要重點在論述,台灣建國第五項要件,「主張自己是國家」。

鼓勵台灣人民必須站起來,勇敢的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

 

台灣已實質的具備主權國家的充分條件,有土地、人民、政府、軍隊,

但是卻不敢獨立公投、宣布獨立。

 

台灣人民的建國意志與宣布獨立,

才是成為獨立國家的必要條件、核心要件,「第五項國家構成要件」。

 

以下再指出文章其他部分,與民視台灣建國學一再強調論點相同之處:

1. 文章指出:

目前只有十七個國家在台北維持正式的「駐中國大使館」。

「駐中國大使館」設置在台灣,說明「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最殘酷的事實也是來自於臺灣內部的自我主張。

 

臺灣內部的中國國民黨政權或是目前的民進黨政權,

都是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默認、容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事實。

 

即使民主化之後的臺灣人,

也是自主的決定延續著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中華民國體制,

拿著中國(CHINA)護照,

依中國的一部舊憲法選中國舊政府的(中華民國)總統、立法委員。

 

目前為止,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政策,

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

外交部也一直是要求世界各國,

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要求承認蔡英文總統,

是十幾億中國人,包括蒙古共和國國民的國家元首。

這些明確無法否定的事實及現狀,

都一再的證明是台灣人自己使台灣法地位確定、

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我們如何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2. 文章指出:

一九八七年(在「美國法學會」(ALI)編撰的

《美國對外關係法重述(第三次)》中),

美國國務院贊同第五項國家構成要件(或國家地位判斷基準):

主張自己是國家」(claiming statehood)。

 

該《重述》闡釋,

儘管(國家構成要件的)傳統定義在形式上並未要求此一要件,

但一個實體若未主張自己是一個國家,它就不是一個國家。

例如,台灣或許滿足這個部分(傳統四項定義)的要件,

但台灣當局並未主張自身為一個國家,

而主張是中國這個國家的一部分。

 

文章指出「未主張自己是一個國家」,面對現實的告訴台灣人,

台灣建國尚未成功,不要只是在島內夢想台灣已經是國家,

台灣人民必須從不知、不敢、不能建國,

經由「獨立公投,正名入聯」運動覺醒,

站起來告訴中國與國際社會,台灣是國家。

 

鼓勵台灣人民勇敢的宣布獨立,才能建立自己的國家!

 

3. 文章指出:必須為「台灣獨立」預做準備。

台灣的主要夥伴——美國和日本,也必須為此擬定計畫;

任何在台灣具有重要經濟、產業、貿易或安全利害關係的國家

(浮現在我腦海的是新加坡、澳洲、越南、加拿大、英國及歐盟),

也應該如此。

 

擬定計畫,自然就意謂著為一個「獨立的台灣」預做準備。

 

當然,在台北得以主張其「國家地位」之前,

必須備妥有效的軍事和海上防禦部署。

 

應使國家關鍵基礎建設更加強固,以對抗中國的經濟、運輸及通訊戰。

 

台灣人民必須建立共識,必須與重要的外國夥伴磋商,

並在「倘若我們想要留在民主陣營,繼續做為自由世界的安全夥伴,

這是台灣的唯一機會」的脈絡下,設法說服它們。

 

國際社會都必須為「台灣獨立」預做準備,但是台灣人民準備好了嗎?

 

首先最大的困境,就是套在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

 

其次,就是對外自稱「中華民國」,讓國際社會認為,

「台灣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就是維持一個中國。

 

一方面反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

一方面又維持現狀的一個中國體制,這是什麼原理原則。

 

台灣的政府、政黨、法政學者都自欺欺人、自我矛盾,

無視以上這些維持現狀的一個中國體制,台灣如何自我主張是國家。

 

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現狀,

在國際社會是被認定為非法、不正當、冒名行騙,

所以維持現狀必然阻礙台灣成為國家。

 

國家必須具備領域、人民、政府等要素,

相反地像中華民國在台灣這樣具備支配

某些地域、人民,且有政府的組織型態,自行選舉總統,

卻不一定是國家。

 

因為即使具備這些成為國家的要素,如果沒有「意志」建國,

積極主動持續向國際社會

「宣布獨立」(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表明建國的決心,

就不可能成為國家。

 

美國與國際社會即使準備承認台灣是國家,實際上不可能也做不到。

 

因為台灣自己從未主動宣佈獨立或積極自我主張是國家,

所以美國及世界各國依國際法法理,

不能主動、積極的承認台灣是國家,這與中國的反對無必然關係。

 

台灣建國學就是努力以赴,喚醒台灣人民為「台灣獨立」預做準備,

呼籲台灣人民面對現實台灣尚未獨立,鼓勵台灣人民站起來,

勇敢的宣布獨立,建立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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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中國難民流寇集團自稱偽中華民國 殖民統治73年,   ]

 

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現狀,

在國際社會是被認定為非法、不正當、冒名行騙,

所以維持現狀必然阻礙台灣成為國家。

 

 

[ 相關 ] 

2018第五項國家構成要件,台灣的中國難民自稱中華民國73年[許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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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特總統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的《總統備忘錄》聲明,

「美國與台灣之間現有的國際協定及安排,應繼續有效」。

 

「台灣」再次出現,而非「中華民國」!

 

一九七九年的《台灣關係法》中,

美國國會批准卡特總統將台灣視為一個「國家」(state),

美國與之維持條約和國際協定、從事商務並在防衛上合作的指令。

 

[ 相關 ]  2018第五項國家構成要件,與台灣的外交前景[ 譚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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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獨裁政權 ROC (Republic of Corruption)

流寇集團橫行台灣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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