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吃相難看的「官管相護」黨國幽靈,財團併購台大歹戲拖棚

發布 2018.03.1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3-11/116927

新頭殼newtalk 文/管仁健

台大臨時會議程序委員會8日發生激烈爭執,台大學生會長、校長遴選委員林彥廷與台大校長候選人吳瑞北遭到「被清場」、強勢要求迴避。

台大臨時會議程序委員會8日發生激烈爭執,

台大學生會長、校長遴選委員林彥廷

與台大校長候選人吳瑞北遭到「被清場」、

強勢要求迴避。 

  圖 : 翻攝自阿伯ㄟ土角厝

 

管仁健觀點》

吃相超難看的台大「官管」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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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戲拖棚的台大校長遴選案,又進入了另一回合。

黨國體制下的教授們合力挺管,

由現任逸仙學會會長(說穿了就是「退而不出」的國民黨台大黨部

官俊榮領軍,在台大臨時會議程序會議上,

又自導自演了這場吃相超難看的台大「官管」相護。

2018年3月8日《新頭殼》報導

〈挺管派越權操弄?台大臨時會議程序會爆清場爭執〉:

「針對台大校長爭議而召開的台大臨時會議程序會議,

發生了激烈爭執,……台大校務會議代表、法律系學生童昱文等

35位校務代表主張的台大校長遴選期間發生遴選程序瑕疵、

利益衝突等爭議部分,為釐清爭議,一併提出了三個議案,

並主張針對利益迴避、學倫等案等提請討論;

而農經系官俊榮也提出了一個議案。

但討論臨時校務會議何時召開時,會議遭到被挺管委員全程操控。

 

台大農經系教授官俊榮除了提案外,並擔任程序委員會主席,

強力排除台大電機系教授、校長候選人吳瑞北與會。

官俊榮在一開會時,就要求吳瑞北迴避,並兩次動用投票將他排除。

在第一次舉手投票時4比4,未成功『驅逐』吳瑞北,

在校方議事人員的大力協助下,竟又進行無記名投票,

在6票同意、5票反對、1票棄權之下,吳瑞北被迫迴避。

 

據悉,有程序委員對此表達不滿,並退席抗議。

在官俊榮等人強力主導下,

臨時校務會議竟然與定期校務會議合併,在3月24日召開。

據程序委員表示,官俊榮已經不是第一次主導程序委員會,

台大校方連最基本的『行政中立』都完全不顧,

卻以最嚴格的標準要求他人迴避,排除不同意見表達,

很明顯的是:

『挺管、蔡家關係密切的人士卻毫不迴避地主導會議進行。』……

 

程序委員表示,

官俊榮在2月9日程序委員會第一次開會時,就擔任會議主席,

他裁示吳瑞北和台大學生會會長、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林彥廷要全程迴避,

當天還強行決議要求童昱文等35位校務會議代表

需補充所有連署人的親筆簽名。

但是,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校務會議規則〉規定,

『校務會議提案之連署方式包括親筆簽名原稿、親筆簽名傳真、

電子郵件連署、 及委託其他代表代理』。

 

程序委員會的決議,設下高難度門檻,

提案童昱文等人必需在過年期間找到35位連署人親自簽名;

而在完成這項高難度要求後,

童昱文等人又面臨校方施壓連署代表撤簽提案。

程序委員表示,

官俊榮本身挺管色彩鮮明,他主張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應息事寧人、

和衷共濟,並提案

『檢討本次校長遴選之過程,

向校務會議提出檢討報告並及時研擬修訂本校之遴選規章。』

亦即這次讓管中閔先上任,下次再以周全的遴選規章選出新校長。

 

程序委員表示,官是今天的主席,

『自己提案、自己排議案』;

台大臨時校務會議遭到操控。」

 

需要演得這麼猴急嗎?

其實何止是台大,

從戒嚴時代起,黨國教授靠著國民黨的金援,在各校拉幫結派,

如今台大這個日治時代的學術重鎮,

已淪為水準等同其他黨國訓練班的淒涼光景。

 

坦白說向來誰當台大校長,也都不關本魯屁事。

照現在這態勢,假如官俊榮這些黨國教授別這麼心急,

管中閔早已坐穩了江山。

在政治現實上,黨國體制挺管是玩真的,

但鄉民們別誤信真有什麼「反管」勢力,

說穿了那只是台大一群不識時務的書呆子在螂臂擋車。

 

民進黨反管是假的,真把管中閔封死了,

只是幫國民黨塑造一個柯文哲。

 

丁丁是個人才,但國民黨就是不要丁丁;

管中閔若像4年前綠營借柯文哲那樣,

也用「悲劇英雄」的姿態參選,

外溢效應就讓民進黨「挫著等」了。

 

台大這套校長遴選辦法,

說穿了也就是醫學院與電機學院兩大龍頭輪流換著做。

楊泮池因郭明良研究癌症論文實驗涉及造假,宣布不再連任;

與台大淵源不深的管中閔還未上任,就有論文與兼職爭議,

又非出自這兩大龍頭,說穿了在校內也不孚人望。

 

兩大龍頭看準了管中閔反正最多只能當4年,所以也不認真擋。

(換個人大概真要做8年了)

因此校內校外所謂的「反管」,說穿了也都只是在鬥拳打空氣,

對媒體比劃一下,做做樣子而已。

但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當事人管中閔都還悠哉悠哉地當藏鏡人,

黨國教授卻急著跳出來演猴戲,這一齣官場現形記還真是絕無冷場。

反對設立陳文成紀念碑

 

官俊榮在台大校務會議裡,怎樣貫徹黨國立場?

 

看看當年怎麼阻擋研協提案設立陳文成紀念碑,

就能發現此人如今「挺管」一點也意外。

以下是校務會議上研協林欣曄與官俊榮的發言紀錄。

 

本魯只負責PO文,不解釋。

 

研協林欣曄:

「引用周老師的文章『我個人有一個小小的夢想:

說不定將來在台大校園某個杜鵑花叢底下,

我們立了一個小小的碑,小小的就好(悲慘的事要求低首省思),

紀念228和白色恐怖的台大受難者(死刑犯和坐牢者一同)。

當我們在校園漫步,享受良辰美景,

偶而想起那些在生命不同階段被剝奪可能性的學長,

可以信步走來,放一朵小花在碑前。』

89年案子審議時我也在場,那時明確的是要規範『競選旗幟』。

 

其次關於圖資系師生的顧慮,我們也有一個很大的墓園在校內,

我想陳博士應該不是一個披頭散髮到處嚇人的鬼魂吧?

 

說是要排除政治事件,我想不把這件事情談清楚,

大家是反而不敢參與政治吧!」

 

農經系官俊榮:

「我本身肯定這個案子,但作法上有問題。

89年這個案子有太多的張冠李戴,我當時也是提案者,

重點在於對於實質紀念物的考量問題,要維護『純淨的校園環境』。

 

其次,我們現在台大很多遊客,都是在舟山路吃喝玩樂,

但是都沒有去傅園。另外要對研協林會長提出抗議,

你把陳博士跟傅校長相提並論,這非常非常不恰當。

我們今天到底要紀念什麼?

 

你可以對陳文成有自己的紀念方式,

但你今天放在那邊就是影響到別人。

 

你要立一個碑,就是影響到別人。

 

大家不要掩耳盜鈴,它就是一個政治聯想,

這能維護純淨的校園環境嗎?

 

有本事就去立在警總前面,或是數學系自己紀念,

都要放台大還不夠放。

 

今天你是來吃喝玩樂的遊客,還是懂得瞻仰傅校長的台大學生?」

農經系官俊榮再發言:

「我覺得學生對某些教師代表的鼓掌不太恰當,

會讓反對意見者難以啟齒。

今天你立了碑可能成為爭端的起源,就像台大校門廣場整修後,

有事情就不去校務會議講,跑去廣場吵。

台大歷來有對哲學系事件、四六事件作調查,但最後也沒有立碑,

今天討論說要立碑,我覺得是強人所難。

 

我贊成對這件事情成立小組討論,但如果過度堅持要立碑,

說不會嚇到人,也只是掩耳盜鈴而已。」

 

歹戲拖棚的校長遴選案

官俊榮在校務會議上,對挺管與反陳文紀念碑的發言,

證明一路走來,他就是個敢說敢做的教授。

 

以下媒體報導,本魯依舊是只負責PO文,不解釋。

2003年10月30日《聯合報》A8版報導

〈瑣事翻臉 教授夫婦 不准離婚

不幫忙顧小孩、不准聽音樂會、不給鑰匙

…法官認為兩人僅是溝通不良〉: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農經系教授官俊榮與同是教授的妻子程瓊瑩相處不睦,

程瓊瑩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審法院准許離婚;但官俊榮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兩人僅是溝通不良、感情尚未調和所致,

改將她的離婚之訴駁回。本案仍可上訴。

 

程瓊瑩向法院指出,

她於87年間經由相親認識而和官俊榮結婚,因為兩人都是大學教授,

官又大她10歲,她本來認為官應該會有成熟的心胸面對婚姻,

可是婚後,官處處堅持己見,以大聲吼罵方式控制她。

 

她說,89年8月間,她生下孩子後,

官又以孩子會哭鬧為由與她分房,且不願分擔照顧幼兒責任,

不准她聽音樂會,也不給她搬入台大宿舍後的鑰匙,

甚至婆婆要求她只能用布尿布,不能用紙尿布,

毫無男女平權的觀念。

由於相處不睦,程瓊瑩生下孩子未到2個月就攜子離家,

在雙方別居期間,官曾寫信26次給妻,並到台中妻子娘家16次,

要求探望小孩並要求程回家,程不願出面,官曾報警處理,

並對其岳父母提起妨害家庭及傷害的刑事訴訟。

 

官俊榮表示,

他在婚後已竭盡所能毫無怨悔的照顧妻兒,

包辦拖地洗廁等大小家事,且陪同妻子產檢,

商請婦產科學權威教授為妻剖腹生產,

又考慮到自己晚睡會影響到妻兒,才到書房睡,

妻子生產後,因為要搬家到台大宿舍,

都是他在安頓清理家務,也因為忙碌,他才沒時間去打鑰匙給妻子。

 

至於不讓妻子聽音樂會的事,官俊榮表示,

實在是因為妻子餵母乳,他與妻子商量只聽半場就好,

但被妻拒絕,而妻子又從不預留母乳,

他懷疑妻子患有產後憂鬱症的可能。

 

他認為雙方的感情尚未達到無法癒合的程度,

若妻能放棄成見,兩人應可復合。

 

高院法官認為,兩人所爭執的都是些生活鎖事,

夫妻來自不同家庭,若雙方未能體恤調適,難免會有衝突,

有待夫妻誠心溝通,而兩人爭執期間並未沒有大吼大叫,

相互攻訐或不雅言詞的情況,兩人畢竟初為人父母,

愛子心切,溝通不良,尚難認為有達於不能維持婚姻的情況。」

 

歹戲拖棚的台大校長遴選案

黨國體制下究竟還會有何進展?

 

鄉民們,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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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國體制,      歹戲拖棚的台大校長遴選案                          ]

 

 

 

 

 

  [ 相關 ]

2018吃相難看的「官管相護」黨國幽靈,財團併購台大歹戲拖棚[管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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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財團併購台大                               ]

 

管中閔教授違反學術倫理一案,

牽涉到陳建良教授與管中閔教授

共同於二○一七年五月六日在中央研究院

第六屆網路與貿易研討會發表的論文(下稱系爭論文)

和陳建良教授指導的張瑋玲

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被審核通過的碩士論文(下稱張生論文)。

 

其實不用多提其他系爭論文與張生論文雷同之處,

就只以系爭論文內的表3援用張生論文內的

表4-8、表4-9和表4-10內的數據,但完全未註明出處,

就足以判定此舉為違反學術倫理的抄襲。

 

但是從國立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下稱學倫會)

第三次和第四次的會議紀錄中,

很清楚地看到台大學倫會先把觀察到的雷同處

定位為「只有引註或文獻引用問題」,

然後再以系爭論文為非公開的正式論文為由,

判定此案沒有抄襲的問題,也不用立案調查。

 

學倫會這種不把抄襲當成抄襲的做法,

明顯完全違反台大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自己公佈的

「國立台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

第三項

「本要點所稱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

係指下列情事之一者」第三條:

「援用他人或自我之申請資料,

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或註明出處不當且情節重大。」

此要點明白指出援用他人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就是抄襲,

完全沒有區分抄襲的文章,是正式還是非正式論文,

或是公開還是不公開論文。

台大學倫會自行認定研討會論文就可以抄襲也不違反學術論理,

明顯違反台大自己公佈的校規。

 

 

  [ 相關 ] 2018的台大有自治的能力嗎? [ 李敦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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