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艦案更一審/曹興誠當庭發飆 法官:不是大聲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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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中)昨日到高院更一審出庭,原本面帶笑容的他,

在法庭內怒斥審判是違法、違憲,並以退庭抗議。

(記者楊國文攝)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退庭抗議聯電案發回高院,

他步出法院後,神情嚴肅搭車離去。

(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聯電和艦案高院更一審昨開庭,爆發罕見的被告當庭飆法官風波。

退庭抗議 曹:若要我出庭 就拘提我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認為最高法院將原二審無罪定讞的背信罪,以該罪和商業會計法屬裁判上一罪的關係發回更審,已違法違憲,他們已聲請釋憲,兩人藉此表達出不滿後當場轉身退庭,曹還以「詐賭」的強烈用語形容本案審理,揚言釋憲案出爐前不會出庭,「若要我出庭,就拘提我」。

女法官訝異:不能停擺 仍將傳喚

惟女法官林恆吉表示「不是比大聲就能贏」,她仍將傳喚曹、宣到庭;林恆吉並特別指示書記官將上述過程記明筆錄,指明:「被告兩人未經法官同意,逕行離庭」,至於是否會裁罰二人,法官未說明。

庭訊後,曹興誠表示無論他獲判無罪幾次都沒有用,輸一次就要被關,並以蘇建和三死囚審理十八年為例說,「不要將我當肉球,司法機關不可以當絞肉機」,「我不是笨蛋」,因此他要以他的方式抗議,認為這個審判是侮辱他們的智慧。

資深法界人士表示,曹、宣兩人當庭嗆法官的舉動令人遺憾,雖然我國沒有藐視法庭罪,但法官有訴訟指揮權,依刑訴法二八三條規定,未經法官同意,被告不得退離,法官可以要求法警禁止被告離開。

九十年間時任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被控違法投資中國和艦科技,新竹檢方依背信、違反商會法起訴兩人,後來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認為,雖然背信罪是二審定讞案件,但曹、宣兩人所涉的商會法可上訴三審,而兩罪有裁判上一罪的牽連關係,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應一併發回更審,最高法院認定檢方見解有理,且認為還有多位證人尚未傳喚調查,去年十二月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昨日庭訊時,受命女法官林恆吉依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理由,訊問聯電有無代和艦公司支付薪資給徐建華等員工問題時,曹興誠、宣明智否認,曹並以不滿口氣說:「這是雞毛蒜皮的事,有什麼好查」?

曹起身表示,背信罪已二審定讞,檢方竟違法上訴,最高法院還發回更審,根本是違憲違法,他們在二月底已聲請釋憲,隨即發飆說「這個審判漠視人權,視法律於無物,我拒絕再玩」,和宣一起轉身離去。

女法官對兩人舉動十分驚訝,告訴曹的律師說,雖然提出釋憲,但審判有很多事證要調查審理,不能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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