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1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從陪審制談選民新運動
=================
關於司法改革會議有兩個新聞:
一個是蔡總統主持了總結會議,
提出四個改革重點,
包括法令透明化與裁判書親民化、
法官與檢察官的進用與淘汰機制的改革、
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
建立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另一個是籌委會副執行秘書林峯正表示:
司改決議「尊重各機關獨立職權」云云。
台灣司法的惡質,是從黨國體制積澱而來的沉痾,
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最難改變的,
不是技術性的枝節問題,比如法庭透明化、
裁判書親民化啦等等,真要「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
必須在結構上改弦更張。
蔡總統提出「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話說得很曖昧,也易引人「誤解」;
已有媒體刻意用引號標出「人民參審」四字;
蔡英文是不是暗示「參審制」?
耐人尋味。
就司改而言,
參審制不過是換湯不換藥,只是在湯中加了一味藥,
絕達不到司改的目的。
要完成司法典範轉移(比如法官、檢察官民選),真的很難,
在目前態勢下,陪審制可能是雖不滿意但能接受的安排。
到底要採「參審」還是「陪審」?
在司改會第四組的激烈攻防下,沒有得到共識,
召集人許玉秀表示要送國會定奪,同樣的,
林峯正也表達由國會做最終決定。
蔡總統所提法官淘汰制可不可行?
這裡再仔細分疏一下。
法官的保障,載於憲法第八十一條「法官是終身職」,
除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的宣告,不得停職。
那麼誰有權懲戒法官?
沒有。
已剝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懲處法官之權。
即使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權,由法官轉任組成的公懲會,
會開鍘嗎?
舉一個實例。
最近要傳陳前總統出庭應訊「示眾」的曾德水法官,
受過監院兩次彈劾,現在還是高高在上。
在法庭上公然嘲弄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的曾德水,
顏色辦案如故,所謂淘汰機制云云,能奈他何?
回到問題的核心,司改如何改?
修改憲法八十一條,要四分之三立委,民進黨一黨不夠力,不必苛求。
不過民進黨國會過半,至少可以修法,通過陪審團制。
在年金與前瞻兩案,民進黨立委展現了部分自主力量;
可見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重要的是,台灣進步的民間團體及力量, 必須從過去
對抗黨國的抗議團體轉為施壓民進黨的壓力團體。
說清楚一點,
就是民間力量必須有新的戰略及策略思考,以因應新的時代;
以選票當武器,
有效動員並策劃使每一區域立委不敢違背選民的旨意,
否則後果自負。
陪審制與公投法是改變台灣的關鍵法門,
只有人民團結起來, 才能一步一步到位。
選民新運動不能再蹉跎,從今天開始。
===============================================
==============================================
[ 特偵組查無不法簽結, 傳陳前總統出庭應訊「示眾」 ]
民進黨國會過半,至少可以修法,通過陪審團制。
陪審制與公投法是改變台灣的關鍵法門,
只有人民團結起來, 才能一步一步到位。
[ 相關 ] 從陪審制談選民新運動,施壓民進黨 [ 金恒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