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陪審制談選民新運動 : 施壓民進黨

2017-07-11

http://wenichin.blogspot.tw/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從陪審制談選民新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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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改革會議有兩個新聞:

一個是蔡總統主持了總結會議,

提出四個改革重點

包括法令透明化與裁判書親民化、

法官與檢察官的進用與淘汰機制的改革、

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

建立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另一個是籌委會副執行秘書林峯正表示:

司改決議「尊重各機關獨立職權」云云。

 

台灣司法的惡質,是從黨國體制積澱而來的沉痾

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最難改變的,

不是技術性的枝節問題,比如法庭透明化、

裁判書親民化啦等等,真要「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

必須在結構上改弦更張。

 

蔡總統提出「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話說得很曖昧,也易引人「誤解」;

已有媒體刻意用引號標出「人民參審」四字;

蔡英文是不是暗示「參審制」?

 

耐人尋味。

 

就司改而言,

參審制不過是換湯不換藥,只是在湯中加了一味藥,

絕達不到司改的目的。

 

要完成司法典範轉移(比如法官、檢察官民選),真的很難,

在目前態勢下,陪審制可能是雖不滿意但能接受的安排。

 

到底要採「參審」還是「陪審」?

 

在司改會第四組的激烈攻防下,沒有得到共識,

召集人許玉秀表示要送國會定奪,同樣的,

林峯正也表達由國會做最終決定。

 

蔡總統所提法官淘汰制可不可行?

 

這裡再仔細分疏一下。

法官的保障,載於憲法第八十一條「法官是終身職」,

除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的宣告,不得停職。

 

那麼誰有權懲戒法官?

沒有。

 

大法官一六二號釋憲文

已剝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懲處法官之權。

 

即使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有權,由法官轉任組成的公懲會,

會開鍘嗎?

 

舉一個實例。

最近要傳陳前總統出庭應訊「示眾」曾德水法官,

受過監院兩次彈劾,現在還是高高在上。

 

在法庭上公然嘲弄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的曾德水,

顏色辦案如故,所謂淘汰機制云云,能奈他何?

 

回到問題的核心,司改如何改?

 

修改憲法八十一條,要四分之三立委,民進黨一黨不夠力,不必苛求。

 

不過民進黨國會過半,至少可以修法,通過陪審團制。

 

在年金與前瞻兩案,民進黨立委展現了部分自主力量;

可見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重要的是,台灣進步的民間團體及力量, 必須從過去

對抗黨國的抗議團體轉為施壓民進黨的壓力團體

 

說清楚一點,

就是民間力量必須有新的戰略及策略思考,以因應新的時代;

以選票當武器,

有效動員並策劃使每一區域立委不敢違背選民的旨意

否則後果自負。

 

陪審制公投法是改變台灣的關鍵法門,

只有人民團結起來, 才能一步一步到位。

 

選民新運動不能再蹉跎,從今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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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偵組查無不法簽結,   傳陳前總統出庭應訊「示眾」     ]

 

  民進黨國會過半,至少可以修法,通過陪審團制。

 

陪審制公投法是改變台灣的關鍵法門,

只有人民團結起來, 才能一步一步到位。

 

 [ 相關 ]   從陪審制談選民新運動,施壓民進黨 [ 金恒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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