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3/today-o7.htm
◎ 臧汀生
台灣朝野兩黨難道不應該思考以下一些疑問:
一、當年中國(國民黨)軍隊退至台灣時,可擁有遂行跨海運輸與作戰的軍艦與人員?
二、尚未簽訂(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終戰和約而仍屬戰爭狀態下,至少需要四艘大型運輸艦的師級大規模跨海運動,其岸上整備、海上航行與登陸作戰的內容,難道能夠不受太平洋聯軍總司令的核可與節制?
三、奉聯軍總部軍令前往各地「受降」,而必須於六個月後撤回的規定,為何獨獨中國不受限制?
是「誰」同意或授意?
四、台灣乃是日本發動戰爭之前的「固有」領土,而非戰爭掠取的土地,為何日本竟然甘願於舊金山和約中同意「放棄」?
五、為何美國能夠公然以其國內法—〈台灣關係法〉—圈定台灣的地位、活動與未來?
六、為何前幾年美國官方高層一再「宣示」,不管名稱叫作「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七、為何美國批評中國自訂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時,中國駐美大使竟「抱屈」宣稱他們事先已向美國「告知」?
八、為何三年前台灣舉行寓含「全國公民自決國家大事」的公民投票,美國竟然暴跳如雷說三道四?
(作者為靜宜大學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