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被殘害!王建煊發驚人之語

2014-08-07  10:32

 

 

郭冠英被殘害!

王建煊發驚人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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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曾發表辱台言論的前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曾回任台灣省政府外事秘書,

退休後可領高額月退俸掀爭議,儘管外界批評的聲浪不斷,

甫卸任監察院長的王建煊上午接受電台專訪時竟語出驚人地說:

「從我個人的觀點來看,

他(郭冠英)是被殘害的,但是不是忠良我不敢講!」。

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右)7日接受電台節目主持人周玉蔻(左)專訪,大談新任監委人事案及郭冠英案。(記者王敏為攝)

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右)7日接受電台節目主持人周玉蔻(左)專訪,

大談新任監委人事案及郭冠英案。

(記者王敏為攝)

 

王建煊曾痛批監察院「殘害忠良」,

他上午接受台北之音電台「蔻蔻早餐」節目主持人周玉蔻專訪,

主持人詢問,前監委錢林慧君稱郭冠英的事要追到底,

她已不是監委,怎可說追到底?

 

王建煊說,這就是權力使人發瘋,

絕對的權力絕對發瘋,

不過他又說,他沒有講是哪個人,

當權力使人發瘋時,就會做出很多發瘋的事。

 

王建煊說,

郭冠英用筆名說了某些顏色的人不喜歡聽的話就被監察院彈劾,

卻撤職後三年沒工作,後來有個地方請他做公務員,

有了退休資格就可領退休金,

監委(指錢林慧君)卻去糾正台灣省府僱用郭冠英的程序不對。

 

他舉例說,

有的監委為了小小的程序問題就會找對方麻煩,

例如眼神沒看到監委,或沒聽監委講話,

監委就要糾正對方,把小事放大,

以達到自己要的目的,這非常糟糕,

這就是他講的「殘害忠良」。

 

王建煊說,

郭冠英已受到應有懲罰,

撤職三年,

監院內部曾經討論是否修公務員懲戒法令,

被彈劾者是否取消退休金,

後來討論認為不可,

因為一個公務員工作幾十年,

如果靠退休金晚年的養命錢過活,

退休金卻遭剝奪,

這是要人家的命、違反人權。

 

主持人追問,所以郭冠英也是被殘害的對象之一?

 

王建煊說,

「從我個人的觀點來看,他是被殘害的,但他是不是忠良,我不敢講」,

但「他是被殘害的之一」,對郭冠英來說是不公道的。

 

王建煊說,

自己知道講對郭冠英有利的話,

一定招來很多批評,但如果想要伸張公義,

就要有接受不公不義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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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7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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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403

外省同胞對錯誤的行為總是會給自己同胞合理的脫罪之詞!

本省人同樣的行為即使被認可的也會被誣賴成違法!

 

幾十年來台灣統治階層給我們的觀念,

本省人資質笨拙只能當被統治者的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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