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 你不能罷免我

2014-05-10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7791

 

嘿嘿嘿 你不能罷免我

 

◎ 張惠和

 

國民黨昨天以多數優勢通過,

遭外界戲稱為「吳育昇條款」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四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現行法規定,

罷免公職,

提案人名冊需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與戶籍資料,

並附上罷免理由書;

連署人名冊則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

 

修正草案則規範,

未來提案人、連署人名冊,

須再增列檢附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

以避免造成偽造等弊端。

 

這些政客真是無恥至極!

 

「罷免」

是人民用來收回賦予民意代表代議的權利,

和「選舉」本為制衡的相對面,

難度上就該是對等的。

 

但是現行的選罷法,

除了有

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

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

 

這樣相較於選舉非常不對等的條文之外,

罷免投票時需要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投票,

並且要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罷免,

這樣無非是把不表態的人視為不同意罷免,

跟鳥籠公投完全一樣!

 

現行罷免門檻相較選舉已經非常之高,

無形中是限制了人民收回代議的權利

但現在又要修法增加罷免難度,

這對於公民權利是非常大的傷害!

 

呼籲全民要抗議,這樣的法案一定不能讓他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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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公務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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