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21
參選程序 馬先上車後補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1/today-fo2-5.htm
記者施曉光/特稿
國民黨昨天完成黨主席選舉,
馬英九當選連任,
但馬參選連任的爭議猶未畫下休止符!
據了解,
國民黨預定九月廿九日召開第十九屆一中全會,
屆時才要備查一月間中常會通過馬可連任的決議;
換言之,
馬這次參選連任的正當性基礎,
屆時才算完成程序補正,
恐引發「先上車後補票」的疑義。
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規定,
「主席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馬在二○○五年第一次當選黨主席,
二○○七年二月因案辭職,
經補選由吳伯雄接任;
二○○九年馬第二次參選並當選,
黨內許多人認為馬已連任一次,
不得再選。
不過,
國民黨中常會卻在今年一月廿三日做成決議,
認為依人民團體法及國民黨黨章規定,
馬英九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九日
至九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之黨主席任期未過半,
應不視為一任;
國民黨據此賦予馬英九參選連任資格,
並將報告事項補行提報第十九屆一中全會備查。
但依黨章第四十一條規定,
「本黨章解釋之權,屬於全國代表大會,
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屬於中央委員會」,
因此,
中常會一月的決議能否為馬連任取得正當性,
黨內始終有人質疑,
並認為正確作法應在公告黨主席選舉之前,
就先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處理,
或召集臨時全國代表大會確認。
藍營人士質疑,
在遊戲規則尚未確定前,
中央黨部先放行讓馬參選連任,
如今選舉已經辦完,
馬英九順利當選,
九月廿九日一中全會才予備查,
程序上恐怕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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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連任黨主席正當性-先上車後補票 ]
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規定,
「主席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但依黨章第四十一條規定,
「本黨章解釋之權,屬於全國代表大會,
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屬於中央委員會」,
中常會一月的決議能否為馬連任取得正當性,
黨內始終有人質疑,
在遊戲規則尚未確定前,
中央黨部先放行讓馬參選連任,
如今選舉已經辦完,
馬英九順利當選,
九月廿九日一中全會才予備查,
程序上恐怕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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