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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恒煒專欄〉解開扁案符咒之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19/today-o5.htm

〈金恒煒專欄〉解開扁案符咒之後

農曆年前,《壹週刊》獨家推出外洩的陳總統「病情光碟」,

接著,農曆年後,

三立談話節目「新台灣加油」連續兩天製作了上下兩集共四小時的扁案探討。

讓一路被封殺的所謂扁案,重新進入了公共領域之中,

也讓大家再度思考扁案的性質,從而更能體認陳總統所受的冤屈,

以及由此而來的身心重創。

在這裡先要為主持人廖筱君按一個「讚」,

因為她是解開扁案符咒的第一人,

迫使台灣人非要正面對待陳總統與扁案不可。

聽說廖筱君提出此一構想時,

注意,當時《壹週刊》的獨家還沒有出刊,

就有同仁質疑:「播得出來嗎?」

要問的是,為什麼扁案成為禁忌?

為什麼號稱新聞自由的媒體有自我閹割和自我禁閉的心態與行為?

扁案絕對是公共議題,

而且有不知其數的黑暗面可供挖掘,

為什麼媒體會放棄這樣的大魚?

《壹週刊》之前,

已有兩家周刊訪問過醫療小組的成員,最後都胎死腹中;

至少知道其中一家是因為出錢老闆背後有中國因素。

單是被消音這一項事實,就透顯扁案政治性之高。

扁案是政治案件,不是司法案件,司法只是扮演政治的刺客或殺手,

這才是扁案的本質。

了解了一點,才能了解正確面對陳總統的重要性。

陳水扁不只是民進黨內唯一選上總統的人,

也不只是連任兩任、做過八年總統的人;

做過八年總統有沒有什麼了不起,

看看馬英九被人民吐口水、丟鞋子就知道!

陳水扁在台灣歷史的重要性在於,

他是把台灣帶入民主進程的第一人;

二○○○年的政黨輪替,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黨輪替,

而是具有結束五十年一黨獨裁的黨國歷史,而下開民主新頁的意義。

陳水扁是把手放在台灣歷史之舵的關鍵人物。

沒有陳水扁,台灣就沒有民主可言;

陳總統的歷史定位或歷史評價在此。

馬英九利用司法誅殺陳水扁,

把陳水扁鬥臭、鬥垮,目的也在此;

就是用貪腐的標籤取代了陳總統的民主成就,

於是「大功」一變而成「大污」。

就像兩蔣對付提倡民主、自由與人權的《自由中國》;

雷震辦了十一年的雜誌,被押入大牢十年,

陳水扁當了八年總統,馬英九要把他關到死。

相同的是,

兩蔣說雷案是司法案件,馬英九也宣稱扁案是司法案件;

不同的是,關雷的罪名是匪諜,關扁的罪名是貪腐。

從兩蔣到馬英九,

中國國民黨用陰狠毒辣的司法手段對付政敵,

確實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現在揭開的扁案只是冰山一角,

端看台灣人要不要透過扁案對自己的命運奮力一搏

更重要的是,

台灣人要怎樣的歷史書寫?

要坐視馬英九塗寫/亂寫台灣的歷史?

還是台灣人要自己寫歷史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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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jclinyahoo

扁案皆因民進黨缺乏判斷力與之切割而袖手傍觀,
當扁被起訴時蔡英文主席要阿扁自己好好打這場官司,
一點都不幫忙,假如自換法官時 即時帶頭抗議,
就不會有儉察官彭越如去日本和通緝犯辜仲諒狼狽為奸,
教唆偽證咬死阿扁,接下去 一連串荒繆的起訴與判決到三審定讞,
沒看到民進黨有任何的聲援抗議的動作,
到目前仍是尊重司法判決,把政治案件當作司法案件,
省去麻煩,如此的政治智慧,
難怪 會輸掉八十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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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樺 · 留言最多的人 · 致理技術學院
 
要毀掉一個人就是先把他的公信力摧毀
可憐的是明知這是政治清算
某些民進黨要職居然也落井下石隨之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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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

 
扁案查了四年,
查不到公款流入扁家帳戶的事證,
阿扁那裡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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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 Chen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

 
好好讀一讀馬英九2007年因特別費匯入周美青帳戶,
以貪污罪起訴的起訴書,
再好好思考真正貪污的是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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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Lee · 留言最多的人 ·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馬台北市長的特別費納入私庫弊案,
蔡守訓用盡心思找了前所未有的古文及大水庫謬論替馬脫罪.
再加上馬幫兄弟們部分貪汙所獲給馬未申報政治獻金作選舉經費
及處理國民黨黨產等疑點(細述如下),
任何一案都足以將馬送進北監,
有可能一路會跟隨扁的腳步從市長總統再關到牢裡,法網恢恢.
可是阿扁總統被亂查到今天,真相漸漸明朗
原來特偵組使詐栽贓並夥同KMT的御用法官十二萬火急入扁罪,
以致於身心皆遭重創.這是兇狠毒辣的KMT本性!
大家看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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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tsai Mao · 留言最多的人

扁案是假貪污案~~冤案,

更是中國黨利用扁案來分化醜化台灣人的政治迫害案!
阿扁根本是無罪,扁案是中國黨效法共產黨,刻意羅織的冤案、假貪污案,

以仇恨行政治鬥爭的典型司法迫害!

假案冤案判刑不是真有罪,要先保外就醫,

不能跪求騜特效!

扁案中定讞發監執行的陳敏薰及龍潭案獻金二案,

就是典型的冤案、假貪污案!

其他尚在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與金改案,更是如此!

從幾個觀點來看冤案與假貪污案:
一、定讞龍潭獻金案判決的唯一證據基礎,已經被推翻!

檢察官到日本遊說證人辜仲諒回台要咬住陳前總統拿二億元獻金,

被作為龍潭案判罪的唯一證據,

但現在辜仲諒已在另案供承該證詞是檢察官教唆的,

且已經證明紅火公司並無支付二億元獻金給阿扁!

咬陳前總統拿二億元,完全是檢察官教唆編造的謊言假案,來冤枉陷害陳水扁!

何況證人杜麗萍在押被保釋出來後,認為在押時被檢察官逼迫作偽證,

說假話陷害陳前總統而難過自殺獲救,亦可證明特偵組脅迫證人偽證,

來作為扁案造假陷害之犯罪證據!

二、犯罪構成要件不符合;貪污案要公務員利用職權貪取公家財產或公款,

扁案中並無拿分毫的政府公款或公家財產,

而陳敏薰獻金及龍潭案如有拿二億元獻金,均為私人政治捐獻,

且辜仲諒說獻金是處理完成後才送,

陳敏薰在選舉時捐贈政治獻金一千萬元,

一年以後擔任非公職之一0一董事長職務,兩案均無行賄意思,

亦無對價關係,判決亦認定兩人不違背職務,

顯然與貪污罪構成要件完全不合。

何況陳水扁忙於總統公務,沒有經手收受款項,

如有收獻金也是夫人吳淑珍收受的,陳水扁辯說其不知情,

法官檢察官毫無事證,竟然以其夫妻關係推論必然知情,來羅織貪污惡名!

這種推論違反證據法則,推翻過去的慣例與法律見解,

侵害人權毫無顧忌,失去公正客觀與獨立審判的基本立場,

顯然受到政治指導!

三、檢察官及法官自創官員「實質影響力」說,

突然變更法定職權之慣例見解來羅織陳水扁貪污罪,

以醜化民進黨是貪污政黨的惡名,劫取政治利益。

刑法是罪刑法定主義,行為時法律無明文是犯罪的行為,

事後都不受處罰的,此乃法律的金科玉律;

這種突然變更法律見解的危害,

尤勝於立法機關將以前無罪的行為突然改為嚴重犯罪,

違反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來追訴以前無罪行為的荒謬!

陳敏薰及龍潭獻金案均非總統之職權,

定讞之判決竟認係總統權力影響範圍內所有事項,都是總統職權,

來推翻過去法定職權的犯罪要件,顯然是司法迫害!

四、陳敏薰及龍潭獻金案,都是統媒名嘴事先編造,

由檢察官法官依據統媒指導來起訴判刑,

這種冤案假案是中國共產黨文化大革命的政治鬥爭手法,

中國黨拿來用在陳水扁身上,進行仇恨、撕裂台灣的司法逼害!

冤案假案都是欺騙社會的一時現象,終會水落石出,

承辦法官檢察官配合中國黨來製造假案冤案,你們心安嗎?

良心何在?

從扁家翻箱倒櫃發現的海角七億元存款,

都是政治獻金或以前累積的財產,並無一毛錢是國家公款;

拿政治獻金是貪污?

視『政治獻金法』為廢紙!

政治人物有誰不拿政治獻金?

法官要以同樣法理,同樣邏輯來看政治獻金!

如果阿扁收政治獻金是貪污,

則馬英九在二00八年至少收受政治獻金數十億元,更是貪污大王!

扁案違背法律棄政治獻金法於不用,急急用貪污罪來定讞,讓司法威信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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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tsai Mao · 留言最多的人

回顧扁案歷史,從檢察官開始偵查到審判定罪,
 
一路來都是由中國黨編導並結合統媒及司法,羅織莫須有罪名公審阿扁
就是對台灣人公審!

統媒參與審判,當然違反程序正義,

彷彿是中國文化大革命的紅衛兵『公審』台灣人!

扁案是中國黨精心設計,由TVBS用謊言長期污蔑醜化,

移花接木編造虛假的犯罪事實來欺騙台灣人,重演美麗島大審的政治詭計,
利用統媒公審以消滅壓制台灣意識的邪惡伎倆!

法官檢察官甘願擔任中國黨政治劊子手,來消滅政敵,

並藉此消滅台灣意識,台湾人變成待宰羔羊!

特偵組「從有罪推定出發」、「公開偵查情資交給媒體炒作」、「押人取供」、「交換條件取供」、「羅織罪名」、「逼出自殺人命」、「虐待」偵查中的台灣人,

沒有任何事證,硬指阿扁一定會逃亡海外,關在黑牢已經七百多天了!
謬無比的指控,法官就要關阿扁關到死!
這是對待「政治戰俘」的做法!

同樣使用政府預算款或政治獻金,中國人馬英九全部無罪,

也不必羈押的案件,但發生在台灣人阿扁身上,就是犯罪必須馬上羈押關到死,
法官政治審判歧視台灣人!

杜麗萍的自殺,暴露出特偵組使用各種不法手段,

以恐嚇威脅利誘使人失去善良本性,遵照威脅利誘說謊,
好讓法官檢察官實現夢想!

杜麗萍如果不咬住陳前總統有不法犯罪,無法被保釋出來,

就像辜仲諒回台要咬住陳前總統,才能無事並保証可以回日本。
這些事看出特偵組的心態、手段實在太邪惡,無所不用其極,
造成全民不信任司法,才是國家最大的損失。

扁案依據統媒多年來的造謠抹黑醜化,無中生有的謊言,
作審判論證資料,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及無罪推定原則,
由政治法官檢察官擔任打手,還扮演幾百年前的中國官吏,
青面獠牙口出惡言侮辱欺凌阿扁,上演政治公審戲碼,
心目中毫無刑事訴訟法存在,
喪失民主法治國家最基本的法律正當程序!
違背世界人權公約公平審判的基本人權原則!
金改案終於出現有良心法官,才得平反!

儘管馬英九的恩師孔德成教授及美國在台協會楊甦棣處長,

多次呼籲正當程序公平審判,慎重羈押,不要政治操作,
馬政府在中國壓力下,仍然不為所動!

法務部拒絕保外就醫,就是關扁政治學!

從共產黨整死劉少奇,看到中國黨怎麼整死台灣人阿扁!

將阿扁囚禁在法務部設計,

含廁所總共一.三坪大的監獄中遭受虐待侮辱過日,
人格及心理生理完全被踐踏毀滅,身體罹百病,法務部拒絕保外就醫,
還隱匿嚴重病情硬拗不承認,開網路專區來公然侮辱惡宣傳,
暴露其被凌虐、廿四小時照相監控大小便飲食等實況,
對台灣人欺騙洗腦,這是那種國家的執行刑方式!

2008年中國黨為抓陳水扁進入監獄長期囚禁,

分化台灣人以讓中國黨永久執政,使台灣人無法翻身,
乃用統媒編造陳水扁涉嫌貪污,
再命令特偵組依涉案分割成數案,
於扁卸任後立即採取行動,數案一件件審判,即可將扁永久關在牢裡,
果然照中國黨詭計進行!
這種利用司法工具為手段的殘酷政治清算鬥爭,
如今,長期單獨囚禁在無床無桌椅不到一坪大牢房,
對外隱瞞扁的真正病情,已造成命危,正是中國黨目的,
馬英九怎能同意政敵保外就醫?

文明國家的執行刑罰,目的在教誨改過遷善。

但台灣的監獄法規制度,還是六十多年前從中國搬過來那一套,
以報復凌虐為目的之規章,將受刑人視為深仇敵人,
凌虐使之死亡而後快,遠不如共產國家!

馬英九不是不知保外就醫,與無罪釋放完全不同,

其用胡言亂語,故意混淆視聽,要將阿扁凌虐致死而爽快!

請問六八九的選民們!

是誰叫台灣人投票給中國黨,放任馬英九如此囂張,為非作歹無所顧忌:
凌虐台灣人,傾中賣台,掏空台灣,經濟蕭條,薪資倒退,
人民生活苦不堪言,這是誰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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