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慶章/服貿協議事件應有的省思

2014-03-31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66652

 

服貿協議事件應有的省思

 

顏慶章/ 前駐WTO大使

 

三月十七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服貿協議,

由於未遵照去年六月二十五日立法院黨團的協商結論:

「逐條逐項審查」,

召集委員被質疑以「三十秒時間」逕行宣布送交立法院院會。

引發眾多青年學子衝入立法院佔據議場,

持續阻斷立法院議事程序。

 

在由衷期盼這個事件儘快落幕之際,

倘非青年學子以如此驚天動地的舉措,

怎會震撼起國人對服貿協議的省思?

 

從而朝野對如此代價不菲的事件,

能不淬化出若干省思嗎?

 

去年七月十五日,本人在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

即已指出沒有國家會將FTA的談判當成機密。

 

並詳述美國運作數十年的國會與行政部門的貿易談判機制,

建議可借鏡來建立我國的作業程序。

 

此具法律邏輯與學理根據的論述,

並未引起朝野人士的任何重視。

 

從而,本人對這次事件並不感到意外。

 

回顧服貿協議的相關環節,

在台灣行政部門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宣佈已與中國完成簽署前,

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甚至王院長毫無所悉,

引起國內一片譁然。

 

經王院長與朝野立委共同簽字的上述協商結論,

似乎稍見平息國人錯愕。

 

但幾個月來政府官員與民間人士對該協議的多所交鋒,

國人累積的體會,顯然是疑問多於肯定。

 

本人無意呼應在野黨人士的意見,

甚至要質問民進黨對ECFA究竟立場為何?

 

三十年鑽研GATT/WTO的學術興趣,

加上擔任我國首任駐WTO大使三年有餘的工作心得。

 

本人必須指出ECFA是「自由貿易協定」(FTA),

而全球數十年來洽簽FTA的國家,

從未僅定位在經貿層面的考量,

而不涉及政治角度的衡酌,

甚至往往後者是促成FTA的最重要元素!

 

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

美國第一個簽署的FTA是以色列,

充分詮釋FTA與其在發展更緊密的經貿關係,

不如說是源自於政治因素的驅使。

 

既然FTA簽署的原動力,

政治領域超過經貿層面的考量,

最起碼應該確認未有負面的政治因素。

 

但截至今年元月底,

WTO體系生效的三百七十七個FTA

中國與台灣的ECFA是絕無僅有的案例,

亦即一方徹底否認對方是個對等的主權國家

 

國民黨是基於何種決策思維,

而無視於如此負面政治因素的存在,

本人無意揣測。

 

但在敬佩台聯主席黃昆輝先生每有鏗鏘有力言辭之餘,

民進黨可曾有效凸顯ECFA如此情境?

 

則既然讓ECFA輕騎過關,

也明知ECFA需要去完成服貿協議貨貿協議等子協議。

 

如今在青年學子驚動國內外的抗議後,

民進黨總該審慎省思對ECFA的基本立場究竟為何

 

換言之,

倘僅以議事程序拖延服貿協議的審查及表決,

請問對ECFA最後的子協議:

貨貿協議,難道也僅有如此無關宏旨的招數?

 

至於執政黨官員一再指責民間人士

尤其若干教授的誤導青年學子,

但鑒於政府官員具有最完整的資訊,

也擁有絕對充裕的資源,

為何眾多國人不認同官員的陳述?

 

於是願意以愛因斯坦的這句話相贈:

你如不能簡單的說明,你就是沒有充分了解。」

If you can’t explain it simply, you don’t understand it well enough.)

 

誠如上述,美國運作數十年國會與行政部門的談判機制,

絕對不只是簽署完成後的逐條審查或表決,

而是在展開談判前,必須先獲得國會的明確授權,

參眾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等十位議員所組成的「國會督導團」

(Congressional Oversight Group),

在談判過程扮演著談判代表團的官方顧問,

行政部門需要定期向國會報告。

 

國會能充分知悉並適時協調行政部門的談判策略,

這難道不值得台灣學習?

 

本人完全認同,

推翻國際談判承諾會損及國家的信用。

 

但這句話的背後,

更應籌謀如何確保立法院的認同談判結果,

而不是憑藉強勢動員表決。

 

涉及需要立法院審議的可長可久機制,

並非僅在簽署後的逐條審議及表決,

而是談判過程立法院即有適當參與及掌握狀況。

 

此外,立法院的代議制度倘若無法自我合理定位,

當然會激起直接民意的發聲。

 

這次青年學子的舉措,

不僅是殊值禮敬的直接民意展現,

立法院也應藉此省思如何合理自我的定位!

總統大選的超級謊言

總統大選的超級謊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26/today-o4.htm

◎ 李慶烈

自馬總統首度將CECA更名為ECFA以降,兩年半來,馬政府一再強調,「ECFA為一純粹經濟協議」、不涉主權、不涉政治,且也是基於此一原則與基調,馬英九總統進一步拒絕將ECFA訴諸公投,並連續四次否決人民的ECFA公投提案

期間一再強調此一說法的馬政府官員與單位何其多,包括陸委會、經濟部、行政院長與總統府等,其次數與場合不知凡幾。

如今,在蔡英文拒絕承認所謂的「九二共識」之後,馬英九總統與其官員最近卻輪番改口供表示:因為有「九二共識」做為基礎(及/或前提),兩岸才能完成ECFA的簽署。

其說詞前後反覆,且竟呈現如此的大翻轉,ECFA從「純粹經濟協議」、不涉政治,轉變成以政治上的「九二共識」做為基礎,此一反覆掀起滔天波瀾,若說只是為了打擊大選對手的操作,仍無法不令人瞠目結舌。

究竟是去年ECFA簽訂之前的馬政府說法騙了台灣人民,還是用此刻的說法馬政府要來騙台灣人民?

其實,去年代表人民審查的朝野立法委員都還在職,為解此一重大「疑雲」,他們應該紛紛出來說明清楚,在其去年審查、協商與解讀ECFA協議文本之時,他們是否確實曾討論,並認知到ECFA乃是以「九二共識」做為其基礎(及/或前提),並據此來行使其立委同意權;為求客觀,最好同時展示其立院紀錄。

又設想,針對「九二共識」如此重要的政治條件,事前雙方政府若真的曾以任何形式進行談判,且同意以其作為ECFA協議的政治基礎(及/或前提),此刻的馬政府更應該要拿出一個具有雙方正式簽署同意的書面文本,以止滔天波瀾,展現負責任的態度,豈能空口白話!就要人民買此一突然冒出來且具有重大政治風險的單。

如果拿不出正式書面文本,鑑於此刻雙方政府都還在任,若立即進行書面補簽,應該也還來得及;當然別忘了,最後得再送進立法院審查,並予以追認同意(國民黨席次在立院仍遠遠超過半數呢),使其正式成為ECFA的一部份!

當然,接下來,新政府要面對的(不管是誰上任),恐怕會是新一波的ECFA公投案吧︱針對此一「九二共識」基礎/前提!

(作者為淡江大學電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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