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司警棍毆途人 退休近兩年才被控襲擊

發表時間 28-03-2017 更改時間 28-03-2017 發表時間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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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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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白衣手持警棍背向鏡頭者)被控襲擊導致他人受傷罪。

視頻截圖

警司警棍毆途人 退休近兩年才被控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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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佔領運動期間催促途人離開混亂現場時,

時任警司朱經緯涉嫌以警棍毆打路人鄭仲恆,

事隔兩年多和鄭仲恆揚言會採取私人訴訟解決後,

警方終於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控朱經緯,

並將於本周五(31日)提堂。

 

一旦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

 

朱經緯被捕的時間,與佔領運動九名核心人物被捕的日子相同,

情況一如七警毆打示威者曾健超案,

警方在同日落案控告曾健超和七名警務人員,

曾參與佔領運動的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認為,

警方拘控佔領運動核心人物和朱經緯的時間實在巧妙,

有對衝之嫌,目的是減少候任特首林鄭月娥須面對的反對聲音。

 

不過,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不認同此觀點,

呼籲公眾不要用有色眼鏡看獨立檢控。

 

據香港傳媒報道,警方早於3月初已有意檢控朱經緯,

但控罪是最高刑罰輕兩年的「普通襲擊」罪,

律政司不同意,因而延遲至昨(27日)早通知朱,

朱在晚上到警署,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鄭仲恆昨日獲悉朱被控後,表示對事件已經麻木,

認為遲來的公義就是不公義。

另外,法律學者張達明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均認為,

案件並不複雜,並有新聞影片清楚顯示朱毆打途人,

沒理由拖延至昨日才拘控,所須時間之長,令人「驚訝」。

 

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朱經緯被指在旺角揮動警棍毆打巿民,

鄭仲恆後頸被擊中。

 

經鄭投訴後,投訴警察課指投訴「無法追查」,

惟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不同意。

 

至2015年底,警方同意將結論轉為涉毆打的投訴「證明屬實」,

並於去年中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

律政司於去年底和今年1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

 

到2月上旬,鄭仲恆的法律團隊發出公開信,

要求律政司在兩個月內提控,

否則會考慮循私人檢控去維護公義。

 

其間,朱經緯已於2015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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