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三大幫 球員兼裁判

2017-06-24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13233

陳志龍:官僚三大幫 球員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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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

近來檢調查辦金融犯罪動作頻頻。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形容,

這是台灣「邁入正常國家的起點」,

馬政府八年執政期間,

放任「司法幫」、「金融幫」及「交通幫」等

幫派勢力盤據山頭

「球員兼裁判」一手主導巨型經濟犯罪發生,

少數人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

就是台灣經濟難以改善的真正病因。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批評,馬政府八年執政期間,放任「司法幫」、「金融幫」及「交通幫」等幫派勢力盤據山頭,讓少數人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資料照)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批評,

馬政府八年執政期間,

放任「司法幫」、「金融幫」及「交通幫」

等幫派勢力盤據山頭,

讓少數人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

(資料照)

 

金融,交通,司法 三幫各據山頭

陳志龍指出,

台灣就如同納粹時期德國

各領域都被盤根錯節的獨裁勢力占據,

從司法界、金融界到交通界,都形成類似黑幫的體系

這些黑幫不僅把持公權力,

還將教育人事任免制度變成「挑選繼承人」的途徑,

並藉此汰除異己,同時積極發展基金會等外圍組織與裙帶關係,

最後就可以「球員兼裁判」,一手主導巨型經濟犯罪發生。

 

陳志龍舉例,

德國、美國或日本等先進國家, 就不會設置一個

可掌握、干預法庭審判及人事權的「司法院長」職位,

也不會出現財政部意圖吃下銀行、金控經營權的狀況,

從這裡就可看出,

「三大幫」根本是仿照「上海皇帝」杜月笙的方式在經營幫派,

目的就是獨占所有具有權力、利益的位置,

這些金融犯罪,若沒有行政、司法力量的包庇,

光憑財團本身,根本玩不出什麼把戲。

 

肉粽串結構 像黑幫外圍

陳形容,

這些裙帶關係共犯結構就像是難以拆分的「肉粽串」,

人民必須花納稅錢供養這些掌握權力的人,

這些人再運用權力,透過BOT、營建標案、基金會等方式,

協助外圍組織吸金,人民當然會越來越窮;

而更可怕的是,就算成立所謂的「監督單位」,

裡面也會安插他們的人,最後同樣變成黑幫的外圍組織

 

陳志龍認為,

近來檢調偵辦不少相關犯罪,是一個正常的、好的現象,

過去馬英九主政的二○○八年到二○一六年間,

台灣的經濟犯罪監督幾乎停擺,只會讓犯罪狀況越來越嚴重

如今台灣已在這種醬缸文化中沉浸太久,

就算馬上把這些「黑幫份子」趕走,也難以動搖舊有生態,

台灣必須學習二戰後的德國,

徹底改變舊勢力盤據的體制,才能真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

經濟也自然會跟著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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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勢力黑幫體系財經犯罪猖獗,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 ] 

 

馬英九主政的2008年到2016年間,

台灣的經濟犯罪監督幾乎停擺,讓犯罪狀況越來越嚴重

 

 

[ 相關 ]  官僚三大幫 球員兼裁判,主導巨型經濟犯罪 [ 陳志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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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 司法幫

金融幫,財金幫,財經幫,生技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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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主化20多年,國家機器被少數人把持–台灣民主假象]

 

台灣民主化的20多年來, 國家機器都是在高層少數人把持下

纏繞著利益勾結環環相扣,

自行形構成一個個密網般的利益共犯結構

並穩穩盤踞在各個號稱為「專業領域」的政府單位中,

「專業」一詞也成了排除「非我族類」的理由藉口。

 

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等等,

常年蠶食著政府龐大預算外包工程等等。

 

一旦出事, 該共犯集團就會即時啟動保護機制進行掩護、

 

[ 相關 ]

2016台灣正在上演金融秩序崩解大戲?[ 陳昭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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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犯罪都與政府的包庇不作為,脫不了關係      ]

 

兆豐銀洗錢案為例,鉅額罰鍰由全民買單

百姓有權利知道為什麼被罰錢,政府更有必要向人民說明,

不能以財政祕密、營業祕密搪塞,

兆豐案正是典型的政府犯罪案例。

 

陳志龍表示,

我國金管會、檢察署、法院的作法

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有很大差別

原本應該是白血球機關,卻被異化成為白血病,

不監督、不負責的作法造成GDP被掏空,

成為犯罪者的天堂,綜觀財經、經濟、銀行、保險、證券各界,

都缺乏經濟人權觀念。

 

  [ 相關 ]   財經犯罪猖獗 與政府脫不了關係[ 陳志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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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犯罪結構 : 財經犯罪是遊戲規則的犯罪,

沒有行政、司法的包庇,只靠財團是玩不出把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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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斬財經幫勾結 金檢單位非獨不可

 

發布 2017.06.19 | 08:16 | 更新 2017.06.19 | 13:00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19/89700

註:蘇煥智為前台南縣縣長、曾任立法委員

新頭殼newtalk 文/蘇煥智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超貸案,

負責人何壽川遭聲請羈押禁見。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財訊提供

蘇煥智觀點》

快斬財經幫勾結 金檢單位非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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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控何家涉及50億超貸事件,

被台北地檢署搜索調查,董事長何壽川被收押禁見,

成為全國矚目的案件。

 

這個案件被立法委員爆料檢舉甚久,但金管㑹缺乏積極作為

外界質疑金管會官官相護丶官商勾結甚深,

而這就是各界質疑所謂「財經幫」的基本問題。

 

此一案件只是金國金融機構的一個縮影而已,

如果金管會真的是一個有責任丶有魄力的機關,

只要徹查,則可能全國的多數家族企業銀行應該都有類似的問題,

可能一下子要關很多人。

 

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

因為金融機構五鬼搬運大眾資金的情形非常嚴重,

造成美國金融體系的信用幾乎崩潰,

所以美國在1934年訂定證券交易法,

並成立全世界第一個「證券管理委員會」,

負責美國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並賦予準司法權的獨立機構。

 

為確保其獨立性及公正性,五位委員由總統提名,並經國會同意通過。

 

台灣的金管會是阿扁總統時代成立,

原來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有一個獨立的機構的委員制,

來強化稽核調查權能,以避免銀行丶金融機構及證券上市公司

的負責人,利用大眾資金五鬼搬運來圖利自己的弊端

才成立的一個獨立機構。

 

不過似乎沒有比照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制度經過國會同意,

所以似乎也只是做半套而已。

 

但到馬英九政府時代則進一步退化,

馬在2012年7月份,更進一步把它從獨立機構改為首長制

整個金管會成為內閣首長文一,

就完全喪失了獨立機構的角色。

 

台灣要杜絕財經幫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五鬼搬運大眾資金,

要讓金管會及金檢局發揮有效除弊的功能,

就必須仿效美國的制度,將金檢單位獨立出來,

賦予調查權。

 

所以我認為應該將目前金管會的內閣成員角色,

改為獨立的機構,金管會的主委及委員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並有獨立的調查權,

如此才可能徹底解決目前「財經幫」當企業門神

官官相護丶官商勾結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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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幫」當企業門神    金管㑹缺乏積極作為        ]

 

財經幫公然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五鬼搬運大眾資金,

 

 

 [ 相關 ]  快斬財經幫勾結,金檢單位非獨立不可[ 蘇煥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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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

金融幫,財金幫,財經幫,生技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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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

二○一五年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

二○一六年提出的檢查報告

揭露兆豐銀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事項,

在交涉後,兆豐銀去年八月同意就紐約分行的違法行為

繳交一.八億美元高額罰款,震驚國人。

 

  [ 相關 ]  2017永豐與兆豐,蔡政府財金幫 [ 歐陽書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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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詭的是 馬英九政府的案子, 火燒向蔡英文政府。 ]

 

據《華爾街日報》轉述

美國財政部聯邦儲備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貨幣監理署單位

上個月底聯合發表的一份聲明指出,

美國當局並非零容忍違反洗錢規定銀行,

會被裁罰者是在幾年時間裏故意逃避美國制裁規定,

或是高級管理層未能對警示跡象作出回應。

 

就這起洗錢疑案,

美國聯邦層級機構尚未對兆豐作出正式裁決,

而據已採取行動的紐約州金檢單位指出其開罰原因正是如此:

兆豐客戶涉及可疑交易,且兆豐拒絕對紐約金檢單位說明。

 

蔡英文始終沒有對支持者說明:

為什麼特別青睞任用馬政府官員,

而隨著兆豐案爆發後,

一名親蔡的政治評論員轉述林全說這是因為民進黨沒有人才

且林全還抱怨民進黨沒有向他推薦。

 

不過在蔡政府尚未組成時,

當時吹的風向是若有人推薦那是想民進黨搶食位置"吃相難看",

而最近在出身兆豐的央行總裁彭凖南在本案角色被質疑下,

這類有人想搶食央行位置的說法又再度出現。

 

而林全組織的蔡英文政府的財經人才,許多是他的朋友、同學。

 

且據林全當初說法他找來的人才委曲了自己,

比如馬政府的陳添枝放棄獨董的高薪。

 

 

[ 相關 ]   火燒蔡政府的兆豐洗錢疑案[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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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主化20多年,國家機器被少數人把持–台灣民主假象]

 

台灣民主化的20多年來, 國家機器都是在高層少數人把持下

纏繞著利益勾結環環相扣,

自行形構成一個個密網般的利益共犯結構,

並穩穩盤踞在各個號稱為「專業領域」的政府單位中,

「專業」一詞也成了排除「非我族類」的理由藉口。

 

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等等,

常年蠶食著政府龐大預算外包工程等等。

 

一旦出事, 該共犯集團就會即時啟動保護機制進行掩護、

 

[ 相關 ]

2016台灣正在上演金融秩序崩解大戲?[ 陳昭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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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犯罪都與政府的包庇不作為,脫不了關係      ]

 

兆豐銀洗錢案為例,鉅額罰鍰由全民買單

百姓有權利知道為什麼被罰錢,政府更有必要向人民說明,

不能以財政祕密、營業祕密搪塞,

兆豐案正是典型的政府犯罪案例。

 

陳志龍表示,

我國金管會、檢察署、法院的作法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有很大差別

原本應該是白血球機關,卻被異化成為白血病,

不監督、不負責的作法造成GDP被掏空,

成為犯罪者的天堂,綜觀財經、經濟、銀行、保險、證券各界,

都缺乏經濟人權觀念。

 

  [ 相關 ]   財經犯罪猖獗 與政府脫不了關係[ 陳志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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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犯罪結構 : 財經犯罪是遊戲規則的犯罪,

沒有行政、司法的包庇,只靠財團是玩不出把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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