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17.06.19 | 08:16 | 更新 2017.06.19 | 13:00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19/89700
註:蘇煥智為前台南縣縣長、曾任立法委員
新頭殼newtalk 文/蘇煥智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超貸案,
負責人何壽川遭聲請羈押禁見。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財訊提供
蘇煥智觀點》
快斬財經幫勾結 金檢單位非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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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控何家涉及50億超貸事件,
被台北地檢署搜索調查,董事長何壽川被收押禁見,
成為全國矚目的案件。
這個案件被立法委員爆料檢舉甚久,但金管㑹缺乏積極作為,
外界質疑金管會官官相護丶官商勾結甚深,
而這就是各界質疑所謂「財經幫」的基本問題。
此一案件只是金國金融機構的一個縮影而已,
如果金管會真的是一個有責任丶有魄力的機關,
只要徹查,則可能全國的多數家族企業銀行應該都有類似的問題,
可能一下子要關很多人。
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
因為金融機構五鬼搬運大眾資金的情形非常嚴重,
造成美國金融體系的信用幾乎崩潰,
所以美國在1934年訂定證券交易法,
並成立全世界第一個「證券管理委員會」,
負責美國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並賦予準司法權的獨立機構。
為確保其獨立性及公正性,五位委員由總統提名,並經國會同意通過。
台灣的金管會是阿扁總統時代成立,
原來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有一個獨立的機構的委員制,
來強化稽核調查權能,以避免銀行丶金融機構及證券上市公司
的負責人,利用大眾資金五鬼搬運來圖利自己的弊端,
才成立的一個獨立機構。
不過似乎沒有比照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制度經過國會同意,
所以似乎也只是做半套而已。
但到馬英九政府時代則進一步退化,
馬在2012年7月份,更進一步把它從獨立機構改為首長制,
整個金管會成為內閣首長文一,
就完全喪失了獨立機構的角色。
台灣要杜絕財經幫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五鬼搬運大眾資金,
要讓金管會及金檢局發揮有效除弊的功能,
就必須仿效美國的制度,將金檢單位獨立出來,
賦予調查權。
所以我認為應該將目前金管會的內閣成員角色,
改為獨立的機構,金管會的主委及委員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並有獨立的調查權,
如此才可能徹底解決目前「財經幫」當企業門神,
官官相護丶官商勾結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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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幫」當企業門神 金管㑹缺乏積極作為 ]
財經幫公然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五鬼搬運大眾資金,
[ 相關 ] 快斬財經幫勾結,金檢單位非獨立不可[ 蘇煥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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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
金融幫,財金幫,財經幫,生技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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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
二○一五年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
二○一六年提出的檢查報告
揭露兆豐銀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事項,
在交涉後,兆豐銀去年八月同意就紐約分行的違法行為
繳交一.八億美元高額罰款,震驚國人。
[ 相關 ] 2017永豐與兆豐,蔡政府財金幫 [ 歐陽書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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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詭的是 馬英九政府的案子, 火燒向蔡英文政府。 ]
據《華爾街日報》轉述
美國財政部、聯邦儲備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貨幣監理署等單位
上個月底聯合發表的一份聲明指出,
美國當局並非零容忍違反洗錢規定銀行,
會被裁罰者是在幾年時間裏故意逃避美國制裁規定,
或是高級管理層未能對警示跡象作出回應。
就這起洗錢疑案,
美國聯邦層級機構尚未對兆豐作出正式裁決,
而據已採取行動的紐約州金檢單位指出其開罰原因正是如此:
兆豐客戶涉及可疑交易,且兆豐拒絕對紐約金檢單位說明。
蔡英文始終沒有對支持者說明:
為什麼特別青睞任用馬政府官員,
而隨著兆豐案爆發後,
一名親蔡的政治評論員轉述林全說這是因為民進黨沒有人才,
且林全還抱怨民進黨沒有向他推薦。
不過在蔡政府尚未組成時,
當時吹的風向是若有人推薦那是想民進黨搶食位置"吃相難看",
而最近在出身兆豐的央行總裁彭凖南在本案角色被質疑下,
這類有人想搶食央行位置的說法又再度出現。
而林全組織的蔡英文政府的財經人才,許多是他的朋友、同學。
且據林全當初說法他找來的人才委曲了自己,
比如馬政府的陳添枝放棄獨董的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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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主化20多年,國家機器被少數人把持–台灣民主假象]
台灣民主化的20多年來, 國家機器都是在高層少數人把持下
纏繞著利益勾結環環相扣,
自行形構成一個個密網般的利益共犯結構,
並穩穩盤踞在各個號稱為「專業領域」的政府單位中,
「專業」一詞也成了排除「非我族類」的理由藉口。
交通幫、教育幫、環保幫、核電幫、軍購幫、電訊幫等等,
常年蠶食著政府龐大預算及外包工程等等。
一旦出事, 該共犯集團就會即時啟動保護機制進行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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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犯罪都與政府的包庇不作為,脫不了關係 ]
兆豐銀洗錢案為例,鉅額罰鍰由全民買單,
百姓有權利知道為什麼被罰錢,政府更有必要向人民說明,
不能以財政祕密、營業祕密搪塞,
兆豐案正是典型的政府犯罪案例。
陳志龍表示,
我國金管會、檢察署、法院的作法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有很大差別,
原本應該是白血球機關,卻被異化成為白血病,
不監督、不負責的作法造成GDP被掏空,
成為犯罪者的天堂,綜觀財經、經濟、銀行、保險、證券各界,
都缺乏經濟人權觀念。
[ 相關 ] 財經犯罪猖獗 與政府脫不了關係[ 陳志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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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犯罪結構 : 財經犯罪是遊戲規則的犯罪,
沒有行政、司法的包庇,只靠財團是玩不出把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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