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海外帳戶
扁任總統前設立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60374
〔記者彭華幹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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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昨天就洗錢案出庭,
她直指北監不讓扁投稿寫專欄是「不合理且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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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海外帳戶
在扁擔任總統前就設立,
不可能把貪污款項匯到帳戶,
害到哥哥吳景茂和兒子陳致中夫婦,
「除非是白癡才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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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就洗錢案更一審繼續開辯論庭,
提訊前總統陳水扁
並傳喚吳淑珍、陳致中和黃睿靚夫婦出庭。
吳淑珍在庭中不時瞇眼、打呵欠,
或與一旁的扁低語,
珍並因不耐提示卷證的程序過久,
將眼前的電腦螢幕轉向,
問合議庭「還要弄多久?我眼睛好難受。」
吳淑珍在庭中花了四十五分鐘陳述,
主張自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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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海外帳戶是在扁擔任總統前
就聽從理專建議開設,
帳戶中的錢是扁當廿幾年律師
所累積的款項及政治獻金,
都是合法的錢,
不可能笨到把貪污的錢放在帳戶中,
害到哥哥吳景茂和自己唯一的兒子,
「再笨的貪污也沒那麼笨」、
「除非是白癡才會做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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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說,
當初款項從吳景茂的帳戶
轉移到陳致中、黃睿靚名下,
是因理專建議吳景茂年紀大了,
小孩又成年,
有權隨時更改受益人或拒絕匯回款項,
對珍沒保障,才以理專建議更改銀行為由,
將款項轉匯到致、靚名下。
吳淑珍說,
家中金錢都由她掌管,
她要兒子在哪簽名,兒子就簽,媳婦更不敢違背她,
「在家總統都怕我,還用說兒子和媳婦?」
她說,
蒐集發票領國務費,
也是幫扁解決非機密費不能撥充到機密費的困境,
拿到的錢都放在保險箱,
保險箱有兩層,一層放國務費,
一層放家中私人開銷,
她將拿到的國務費全數交給扁,
沒有詐領或侵占。
至於南港案,吳淑珍說,
當時是好友蔡美利的弟弟蔡銘哲告訴她,
友人郭銓慶想投標南港展覽館,
問她可否幫忙向時任內政部長的余政憲打招呼,
她在余政憲到官邸找她時,
只告訴余,她有朋友要去投標,
要余好好處理,
若真要干預南港案,
以她和余政憲的交情,
直接叫余把名單給她就好,
「何必那麼麻煩,搞得像在上演○○七一樣?」
而在被問到扁投稿被監獄打回票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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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大聲對媒體說「不合理」、「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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