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談台灣

2014-12-10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37823

◎ 龐維德

(作者為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Frederic Laplanche)

 

世界人權日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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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8年的今日(十二月十日),

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在接下來的數十年中,

這個宣言與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

(簡稱兩公約)共同形成

國際人權憲章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奠定人權基本原則的基礎。

 

也因此在每年的這一天,

我們回顧及檢視在人權議題上,

是否有盡力去保障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上月底剛過的台灣地方選舉,

選舉過程平和順利,開票效率之高全世界罕見,

而選後勝者謙卑面對責任,

敗者則有風度的承認敗選並祝福當選人。

 

舉凡種種都展現台灣民主的活力與進步,

讓台灣的民主成為亞太區域亮眼的榜樣之一。

 

台灣在過去幾年在人權的保障上也有顯著的努力。

 

首先在2009年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由總統頒布實施,

確定將「兩公約」所有相關規範納入台灣的國內法。

 

2011年立法院又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今年四月則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並在上月二十日開始正式實施,

未來也計畫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這些自願性動作,

主動將國際公約的規範透過立法方式納入國內法,

進一步實行對人權的保護,令人讚許。

 

另外,台灣公民社會的蓬勃發展,

台灣的人權也因為這些公民團體活躍表現及努力得以不斷進步。

 

例如在同志權利的保障上,

台灣處在亞太區的領先地位,雖然如同歐洲,

同志的權利保障尚未完美,

但台灣已成為亞太區公民團體的學習對象。

 

而公民團體在其他如環保、女權、勞工等議題上,

也都是進步的力量與象徵。

 

歐盟及其會員國也用不同的方式及場合,

鼓勵台灣的人權公民團體能與歐洲的相關非政府組織交換意見,

相互學習並分享經驗。

 

在司法單位的互動上,

台灣與歐盟在過去幾年連續舉辦多次的司法交流計劃,

讓雙方司法人員可以就人權議題進行深度的討論與交流。

 

我們觀察到台灣的司法界越來越重視不同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

法官們在判決書中引用人權公約的次數也明顯增加。

 

這些都是令人感到振奮的正面發展。

當然,歐盟與台灣一樣,在人權的議題上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兩公約施行法」通過後,

台灣政府主動撰寫人權報告,並邀請國際專家審查,

這些專家們也給予了台灣許多實質且有用的意見,

例如呼籲台灣暫停執行死刑。

 

我們因此誠摯希望,台灣能夠正視這些專家所提供的意見,

並採取相關實質作為。

 

在國際人權日這一天,

我們期待台灣與歐盟都能在追求人權的路上永不停歇,

共同努力並幫助彼此,

讓我們自身與周遭的人權環境都能夠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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