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5 15:12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61272
質疑邱太三為妻關說 媒體人黃越宏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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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
去年在法治時報及政論節目中接連批評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為其妻宋富美關說,幫助妻子回任法官,
事後引發邱要求限期道歉不成後,遭自訴加重誹謗。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黃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全案仍可上訴。
名嘴黃越宏被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控告誹謗,
今遭北院判拘役50日。
(資料照)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
(資料照)
黃越宏去年5月撰稿或上節目指出,
邱太三為幫助妻子回任法官,2011年間關說司法院;
但邱隔月1日開記者會否認並限5天內道歉否則提告,
未果後選在當月12日自訴刑事加重誹謗罪,並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
登報道歉。
黃越宏日前當庭表示,在發表文章與言論前均已查證,
並採訪一些了解司法人事作業或參與其中的司法官員,
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
至於宋富美回任方式,黃越宏直言「有例外及特殊性」,
他解釋,宋趕在2011年屆滿55歲回任年齡上限前提出申請,
一旦該年未通過,就再也不能回任,有時間壓力。
此外,黃越宏也說,
宋富美回任前在台中私立亞洲大學任教、帶職帶薪赴美攻讀博士,
而亞大需為她提供共百萬元的薪水及學費,
但宋回國後卻回法官、拒履行教學承諾,
才會讓黃相信宋「會為了私利而不顧公眾形象與承諾。」
為證明所言不假,
黃越宏聲請調查宋富美2008年至2011年間、在美求學期間薪資收入;
並聲請函詢司法院宋回任資料、以確認宋提出申請時間點,
且函詢2006年至2010年申請回任法官之人數、年齡或准駁結果,
以證明宋回任是否為少數或例外情形。
但邱太三委任律師認為,
宋富美在亞洲大學的薪資或司法院回任法官人數等間、
與黃越宏所指邱是否有無關說並無關係,
且黃直到開庭才要求函詢資料,
「更顯得黃發表言論前未經過查證。」
律師也聲請函調
司法院2011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及錄音黨、
以還原宋富美回任案的討論過程,就能證明人審會共同決定宋回任、
無干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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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
參與平台「提點子」提案,要求增設刑法條文
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
對此,法務部竟然回應,提案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
因此「不予採納」。
法務部長邱太三卻表示,
台中監獄正蒐集資料,會視情況做後續處理。
[ 相關 ] 法務部不管五星旗,只管陳水扁? [ 蔡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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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威權迫害歷史, ]
國際刑事法院前首席檢察官、南非前大法官葛斯東去年訪台時,
曾言「時間是轉型正義的敵人,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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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見不得光的齷齪,骯髒事,攤在陽光下 ]
監委有調查權,可以調閱法院、檢察署所有檔案,
所以「換法官」啦、「教唆證人」啦、「非法取供」啦、
違反「無罪推論」啦(如特偵組一字排開)、
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啦(如實質影響力)、
在總統府內召集司法高層下指導棋…等等,
都無所逃於天地間;
更何況還可以約談
卸任總統、法務部長、司法院長、法院院長、檢察署長…等,
至少可以讓見不得光的齷齪、骯髒等事實,終能攤在陽光下。
為什麼黨國、黨國司法體系如此怕陳師孟?
原因就那麼簡單。
[ 相關 ]
2018蔡英文的「司改」,比不上一個「老綠男」 [ 金恒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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