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的王八真的會大三輩?

發布 2016.05.30 | 10:25 PM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5-30/73686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

新頭殼newtalk 文(管仁健)

前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右)

在美國因嚴重車禍不幸身亡。

圖為102年3月間,王又曾妻子王金世英(左)

陪同王又曾現身洛杉磯移民法院。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有錢的王八真的會大三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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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海外十多年的10大通緝經濟罪犯,

確定又有一位要換人了。

 

觸犯掏空、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的前國民黨中常委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王又曾(1927年生於湖南長沙),

據2016年5月30日《蘋果日報》報導︰

 

「前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

當地時間27日在美國出車禍身亡。

據了解,王又曾是太太王金世英(金晶)開的車,

在10號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

共5輛車連環追撞,王又曾的車是第3台車,

剛好被夾在中間,發生車禍後起火,王又曾當場昏迷,

被太太拖出車外,但經送醫院急救後無效,

宣布死亡,享壽89歲,太太王金世英則沒有大礙。」

 

王又曾可說是戒嚴時代紅頂商人,

據李敖老師的《中國性研究》記載︰

「1984年9月30日,老友姬周在《萬歲評論》第9期發表

〈國民黨統治下『有錢的王八大三輩!』〉,曾有追憶如下:

 

『二十多年前,王又曾是承辦台北軍中樂園(軍中妓女戶)的人物,

樂園就設在延平北路大橋過去,

現在仙樂斯舞廳的現址,做一兩年,似乎生意不怎麼好,

乃改營仙樂斯舞廳。』

 

兩個月後(11月30日),

姬周在第11期再發表〈國民黨有個『王八中常委』!〉

答復今天已是商業總會理事長的王又曾。

姬周說:

『聽人傳來的訊息:

〈有錢的王八大三輩〉的王又曾,

對於他如何做王八的過程,

另有一套自我辯解的大道理,大略是說:

1963年那時,台北軍中樂園(軍中妓女戶)

是在沒有人肯辦的情形下,

他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以敬軍愛國的精神,

來從事跳火的事業,因為,內行人都知道,

辦軍中樂園成敗之機,最主要是營業的環境,

最好的營業環境,自無過於金門。

 

那裡有數萬主顧,

絕大部分都是當兵三年,老母豬看做貂蟬的男子漢,

只要是女人,都是降火的仙丹,大家買票排隊,

沒有人敢去挑肥揀瘦,

因此,把台灣褪時的貨色送往金門軍樂園,

都具有極高的營業價值,

甚至有過一名妓女創下一天接客70多次的紀錄,

承辦人和查某都發了大財。

 

可是在台北,

一、沒有駐軍;

二、擔任衛戍的憲兵部隊人數少、眼界高;

三、原已不多的憲兵又分散駐紮,誘引不易。

因此,原構想是軍愛民、民敬軍,

把樂園設在大橋頭鬧市的邊緣,

兼做民間生意,軍民同樂,借以截長補短,

以資抱注。

沒想到,台北的老百姓也眼界奇高,

對到軍樂園尋找廉價娛樂,胃口缺缺,

而致偷雞不著蝕把米,賠得不亦樂乎!

 

至於以後開設仙樂斯舞廳,

那可說是好人自有好報的因果報應:

1963年底,成立了觀光局,提倡無煙囪工業,

開放舞廳的設立,

王又曾就以他軍樂園的園址改變裝潢而為舞廳,

若干軍樂園的查某,給她們打扮化妝一下,

都搖身一變而成為舞小姐,以配合觀光政策,

舞廳是依法登記的合法公司組織,

負責人的身份也是歸類到董事長的一級。』

 

其實王又曾將位於延平北路3段19號,

純粹是皮肉交易的大橋頭軍中樂園,

改為配合觀光事業發展的仙樂斯舞廳,

進而成為台北市舞廳公會理事長與國民黨中常委,

也不是因緣際會而已;

他的生意頭腦絕非一般龜公可比。

 

據1967年8月22日《經濟日報》的尋芳錄描述,

仙樂斯擁有合法具有牌照的舞孃在200名以上,

經常上班的也有180人左右。

 

其中名花「葉玲」,記者是這樣描述︰

「這位本省籍的小姐,人高馬大,好像一匹大洋馬,

可是外型極佳,臉蛋嫵媚而有韻緻,聲音甜蜜,

海派味道甚濃。

你和她談話,怎麼樣也看不出是本省小姐,

很多和她一舞的人都猜她是外省女孩呢!」

 

靠著把本省女孩「改裝」成外省女孩,

仙樂斯成了全台人氣最旺的舞廳;

然而暴利也造成股東間的內鬨,進而引發黑道械鬥。

1964年7月12日,仙樂斯副董陳鑄(53歲,遼北人)

這一派的5位股東,

於5月間請會計師調查4月底以前之賬冊單據,

發現王又曾偽造文書及侵占公款,

於是採取暫停營業,整理賬務之緊急步驟,

並向警方報備。

 

但此舉引來王又曾(38歲)

這一派的10位股東不滿,

雙方在大橋派出所談判數小時,始終未有協議。

 

下午三時鶯鶯燕燕與圍事少爺,上班時見大門上了鎖,

引起不小騷動,警憲立即出動鎮壓,紛爭暫時平息。

 

豈料到了晚間,兩派股東為了爭奪營業權,

竟各自教唆幫派份子在舞廳內談判。

 

市警局為維持治安秩序,

會同一分局出動大批警力,進入舞廳內清查。

 

查獲木棍34根、短刀1把、長刀2把、硫酸粉4包與生石灰1 大包,

並拘留預備械鬥的14名幫派份子,依姓氏筆畫排列為︰

吳永發(33歲,福建人)、吳蛤(33歲,福建人)

周朝宗(20歲,台北人)、莊清水(33歲,福建人)、

曾治國(27歲,福建人)、曾煥泉(33 歲,福建人)、

黃則燦(30歲,北市人)、黃炳壽(23歲,北市人)、

黃海棠(34歲,湖北人)、黃進財(37歲,福建人)、

楊瑞(31歲,北縣人)、誠勇(24歲,福建人)、

劉章倫(33歲,福建人)、謝仁山(29歲,北市人)

 

王又曾不僅糾眾械鬥,

1965年6月11日,再因詐欺遭收押。

 

案件緣起為布商王伯祿以空頭支票向亞東紡織購買大量布匹,

隨即宣告倒閉潛逃。

 

經亞東紡織調查發現,王伯祿詐騙得來的布匹,

均已過戶給王又曾,

其中一部份已被王又曾用卡車運往新竹,

檢察官耿雲卿傳訊王又曾後,認為他嫌疑重大,

為防止湮滅證據及串供,已將其收押並禁止接見。

 

這麼一個素行不良的軍中樂園龜公,

為什麼能長期擔任國民黨中常委?

 

靠得當然是主子青睞。

 

2005年8月,馬英九接任黨主席,

首次主持中常會,挺王派早已磨刀霍霍,

藉賤賣國發院土地案輪番砲轟。

 

他們認為連戰在黨主席任內認為價格太低,

始終不同意出售,為何馬英九要急著賣出?

 

當時率先出面挺馬的中常委就是王又曾,

他以自己豐富的房地產經驗,

證明國發院土地出售案不但沒賤賣,

還解決了黨內退休員工問題。

 

在王又曾的帶領下,

挺馬派中常委接著一一反擊,

馬英九才順著王又曾的建議,

承諾從售地所得中提撥5億元支付優退黨工,

有驚無險度過難關。

 

也難怪王又曾不再連任中常委後,

竟然兄終弟及,由其胞弟王事展接任。

 

正如李敖老師《萬歲評論》第9期所說

〈國民黨統治下『有錢的王八大三輩!』〉,

以及第11期說的〈國民黨有個『王八中常委』!〉。

 

有這樣的黨與這樣的黨主席,

王又曾能逍遙到這幾天,

才結束其「傳奇」的一生,也就不怎麼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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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讓馬英九破功

2015-04-08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69833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 黃帝穎

 

陳由豪讓馬英九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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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

積欠我國銀行債務高達三一五億元,

卻在中國風光投資,

曾列入中國十大優良繳稅大戶,

陳由豪在二○○三年被我國政府列為十大通緝犯,

其中通緝時效最晚的東鼎掏空案,

將在明年五月屆滿,屆時債留台灣、潛逃中國的陳由豪可「風光」返台,

免受相關刑事追訴,

嚴重破壞國人對「公平正義」的基本期待,

這也代表馬總統「自以為」是政績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徹底破功!

中國福建省漳州古雷一處大型

PX(對二甲苯)工廠火勢迄今尚未撲滅。

(路透)

 

事實上,陳由豪曾任國民黨中常委,

與國民黨政權關係密切,

陳由豪藉著黨國權貴關係大量舉債,

向銀行聯貸六二三億元,隨後逃亡中國、債留台灣,

陳由豪在台灣涉及新瑞都弊案、東展興業掏空案、東華開發掏空案等,

遭檢警發佈通緝,

而依據馬政府於二○○九年與中國簽訂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陳由豪依法應引渡回台,接受司法審判,

但五年過去了,

這個債留台灣、逃亡中國的「十大通緝犯」陳由豪,

依舊風光名列中國「十大優良繳稅大戶」,

陳由豪明年通緝時效屆滿,一旦「風光」返台,

即證明馬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如同廢紙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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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積欠銀行債務高達三一五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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