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銷毀1654監院調查案卷 前秘書長陳豐義遭傳喚

2015-01-06  14:39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98403

 

被控銷毀1654監院調查案卷

前秘書長陳豐義遭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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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監察院前秘書長陳豐義承辦「監察院調查案件卷清理計畫」,

被控擅自銷毀1654卷,且沒製作銷毀清冊,

遭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台北地檢署今早依被告身分傳喚陳豐義,

據悉,陳應訊時堅稱「問心無愧」,

強調整理相關檔案時曾邀集法規會等15個單位共同參與,

訊後獲請回。

監察院前秘書長陳豐義承辦「監察院調查案件卷清理計畫」,被控擅自銷毀1654卷,且沒製作銷毀清冊,遭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台北地檢署今早依被告身分傳喚陳豐義。(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監察院前秘書長陳豐義承辦「監察院調查案件卷清理計畫」,

被控擅自銷毀1654卷,且沒製作銷毀清冊,遭

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台北地檢署今早依被告身分傳喚陳豐義。

(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監院調查,

98年11月至100年12月間,

陳豐義承辦「監察院調查案件卷清理計畫」,

涉嫌不法銷毀1654卷已歸檔,

但還沒超過保存年限或應永久保存的卷宗,

且沒製作銷毀清冊,破壞國家檔案管理制度。

 

去年7月,

監委李復甸、馬以工提案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消息曝光後北檢分案偵辦,陳豐義認為監院還沒完成調查,

李復甸及馬以工即對外公布,

反控李、馬2人洩密罪,北檢已另案偵辦。

 

據悉,

陳豐義今早應訊時強調,

清理調查檔案時曾邀集法規會等15個單位共同參與,

還召開專案會議,將重複的刊物、廣告單等無法歸檔文件銷毀前,

皆經承辦人逐一檢視,否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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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陳豐義圖燬黨產檔案 應送法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1/today-p1.htm?Slots=P

立委質疑陳豐義圖燬黨產檔案 應送法辦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主導焚燬檔案而被彈劾案,週刊報導

國民黨黨產調查報告與卷證文件差點被銷毀;

立法院民進黨團昨質疑,陳豐義急欲焚燬黨產檔案,

是要幫黨產解套、合法化,其中有國庫通黨庫,還在有效追訴期間,

或早期強佔人民財產的檔案,都要焚燬掉,分明是蓄意行為,

除予彈劾,應移送司法偵辦。

監院︰

被銷毀的 不含黨產檔案

監院則澄清指出,監院現有九處檔案庫房,依嚴謹程序辦理檔案整理作業,

遭銷毀檔案主要為放置於庫一及庫二的檔卷,

國民黨黨產案並非存放於這兩處庫房,

相關檔卷絕無銷毀,仍完整存放,有案可稽,原調查委員可隨時依程序調卷。

監委李復甸受訪則表示,

從「清理單」還原被焚燬的一千六百五十四個案件中,

沒有與黨產相關的,但焚燬「黑數」檔案有多少、其中有無黨產檔案,

「我沒辦法知道」。

他強調,「這是確切違法的案件(指銷毀檔案案),

卻被人扭曲為殘害忠良」,彈劾陳豐義的調查報告,

將送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討論,

要不要移送法辦「由委員會產生共識」。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昨召開記者會說,若依週刊報導,

陳豐義是把黨的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若沒有法辦,光是彈劾,不痛不癢,

形同變相幫助國民黨侵占國家資產。

立委︰

只彈劾不痛癢 須依法送辦

她說,

依監察法第十五條,監察院認為被彈劾人員違法或失職的行為,

有涉及刑事或軍法者,除向懲戒機關提出,

並應逕送司法、軍法機關依法辦理,

所以民進黨團主張監察院應將全案移送法辦,

呼籲監察院長王建煊不要包庇陳豐義、國民黨產。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認為,陳豐義被彈劾後,

王建煊竟說焚燬的只是廣告單、環保袋等,令人遺憾,

試問,國民黨黨產的卷證資料、文件也是廣告單?

銷毀檔案的過程,王有目睹?

怎麼知道有無蹊蹺?

由王的態度看出監察院的行政部門是有意地遮掩事件。

他說,

監察院除主動將全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又因本案觸犯刑法第一百卅八條公務員毀棄職務上掌管的文書等罪,

司法機關也可主動介入調查,

查清楚陳豐義是為誰、為哪個政黨、為哪些案件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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