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煉油廠大火引發環保關注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07/100726_taiwan_fire.shtml

林楠森BBC中文網駐台北特約記者

煉油廠工業區大火

煉油廠工業區一個月接連發生兩次大火

台灣中南部海邊的一個主要煉油廠工業區,在一個月接連發生兩次大火,而引起附近居民抗議。在台灣,工業造成的環境污染以及與農漁業衝突,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發生大火煉油廠,是在位於雲林縣麥寮海邊的台塑公司第六輕油裂解廠工業區,這座煉油廠在七月初已發生了一次大火,連續第二次的爆炸起火使得附近居民強烈不滿。

煉油廠所在地一旁就是許多當地居民的漁業養殖區,雖然煉油廠稱這樣的大火只會產生二氧化碳,而不會有不利健康的化學物質,但附近居民仍有疑慮。

污染問題

從養殖漁民提供的養殖水池水質來看其顏色變黑,他們擔心持續的污染造成他們的生計受到影響,也有附近民眾擔心煉油工業區會對其造成致癌的危險。

此一煉油廠工業區在80年代設立時,曾引起了環保人士的抗議與反對,而目前其仍有擴建的計劃。

擴建案正在接受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在接連發生大火後,當地的雲林縣政府希望其能暫緩擴建,並對當地有更多的回饋。

台灣政府的經濟部則相對較站在煉油廠的一方,經濟部長稱相關的問題都有專責的單位處理。

台塑石化公司是由已故的台灣知名企業家王永慶創辦的財團,目前由其家族的王文潮擔任董事長,他在大火後前往雲林對引起當地民眾不安致歉。

環保與生態

台灣政府經營的中油公司投資的另外一家國光石化,近期打算在雲林一旁的彰化縣將濕地填海設立石化工業區,也引起了環保人士與一些當地居民的反對。

環保人士表示,彰化與雲林是台灣中部主要河川濁水溪衝積的肥沃平原,在此一全台灣最大農業產區開發高污染,高耗能與高耗水的石化業,扼殺農漁業的核心價值。

也有環保人士以計劃中的填海工業區會影響瀕臨滅絕的白海豚生存生態,強烈反對其設立,行政院長吳敦義則說,白海豚通過這個地區會自行轉彎避開。

但吳敦義相關說法引起環保人士更多的抨擊;近期吳敦義在農民的激烈抗議與社會聲援下,宣佈將把苗慄縣強徵農田作為工業區的土地,還給當地農民。

言論自由的淪陷 從一個無「恥」的廣告開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3/today-o5.htm

◎ 文魯彬、王佳真、陸詩薇

環保團體刊登公車廣告以斗大的紅色「恥」字「宣傳」台塑集團獲國際頒發「黑星球獎」,

兩天內,先是台塑集團揚言控告客運公司和廣告媒體,

隨後車身上紅色「恥」字被挖掉了,

十九日廣告全被撤下。

北市府公共運輸處

一方面說「未送審因此要求下刊」、一方面說「送審版本前後不符」。

此次本於公益目的廣告刊登行為,

究竟遭遇威權時代的實質內容審查,

還是外力干預言論自由,民間團體認為茲事體大,有持續追究必要。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明文保障,

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已有明文,

更何況,

本件公益廣告屬於政治性言論,

攸關公意形成、真理發現及信仰表達,

依據大法官第四一四號解釋所揭示的雙階理論,

應受較一般言論更高之保障。

但《臺北市公共汽車設置車廂外廣告注意事項》

第四條要求客運業者應於刊登前將廣告送審、

第五條規定可對廣告進行實質審查,

決定其是否「妨礙善良風俗、歪曲事實或為虛偽宣傳」,

這樣的法規套用至本案,

顯然已無視人民團體受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

五月十八日上午,

我們曾以一般民眾身分致電承辦人員詢問,

若未經送審已上刊該怎麼辦?

承辦人員稀鬆平常地說,沒關係,趕快補件就好了,

不會有額外裁罰。

事實上,

《臺北市公共汽車設置車廂外廣告注意事項》也未提罰則。

既然未送審的程序瑕疵,

一般處理方式只要補件即可,

為何到了下午,

公共運輸處非要求撤下這則廣告不可?

令人高度質疑是選擇性執法。

而廣告內容中提及

台塑仁武廠地下水毒物超標三十萬倍觸犯公共危險」,

台塑認為廣告不實對媒體回應說:

「官方調查報告,顯示仁武廠運作沒有問題。」

但是環保署特發新聞稿澄清:

「仁武廠之運作及管理業已造成污染事實並已明確違反相關環保法規」,

且這超標三十萬倍的數據更是來自環保署的調查資料。

本次廣告爭議來自一個對「福爾摩沙」不名譽事件,

以及皆調查研究數據之事實。

台塑理應徹底反省,

政府更應落實監督,不該沆瀣一氣,

再一次密切配合打壓人民!

 

 

(作者分別為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理事長、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