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救統媒?

廣電三法救統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6/today-o6.htm

◎ 文華

行政院院會通過「廣電三法」修正草案,

明訂政府、政黨禁止(直接)投資廣播電視;

政府或其捐助的財團法人,

容許在一定範圍內(間接)投資,

但不能超過廣播電視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的十%。

政黨仍維持現行規定不得投資。

這個修法擺明就是為了讓中國國民黨的黑手,

伸進公正媒體內部興風作浪而立的法。

在一個民主的國家裏,

這簡直是個退步的法案。

媒體經營該接受的就是市場機制,

而非政府或政黨金援的抑注,

這才能彰顯真實的民意。

媒體若接受政黨所支持第三者的奧援,

就可不計商業規則,

執行的是政黨的政令宣導,

那該稱為黨的文宣部而不是稱做媒體了。

國民黨修廣電三法,

讓政黨可藉白手套第三人投資媒體,

進而達到操弄輿情的目的,

演變的後果,

就是人民看到的是

政黨想給人民看的訊息,

而非真正的民意!

國民黨修此法,

說難聽點就是用人民繳的稅金,

去救那些在台灣沒人要看的統派媒體

您繳的稅金被這麼濫用,

您不會生氣嗎?

(作者從事營造業)

—————————————————————————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民主第四權從未在台灣出現過

台灣傳播媒體中國人的禁臠

國民黨傳聲筒偽裝民主第四權

人民稅金救沒人看的統派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