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VS.霸凌 王定宇、李俊毅再交火

抹黑VS.霸凌

王定宇、李俊毅再交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1/today-p3.htm

〔記者吳俊鋒/台南報導〕

民進黨立委初選,

台南市第五選區雙雄之爭愈加激烈,

昨天持續隔空交火,

市議員王定宇指控對手誣告,

保留法律追訴權,

也希望「資深立委不要霸凌新生代」。

立委李俊毅則質疑文宣上

為何王定宇不自己簽名,

堅持是攻擊性黑函,指控有理;

雙方互不相讓。

王定宇重申,

警方將發放有確實簽名傳單的義工帶到派出所,

簡直是被誣指散佈黑函的烏龍事件,

不忍初選時同志就廝殺過重,

已要求團隊停止一切文宣作為,

也籲請對手能做出相同決定。

引發風波的文宣傳單,

由前國代陳進發等六人署名,

質疑李俊毅的看板說謊,

中藥商案發回更審並非等於三審無罪,

昨天他們在王定宇的仁德初選競選總部聯合聲明,

要求李拿出真正三審無罪的判決證明

而不是忙著對發放傳單者提告。

王定宇競選總幹事林義雄嚴詞批評,

既已做十六年立委,應該接受全民檢驗,

卻硬拗對手的文宣是黑函,

直言李俊毅說別人都在負面攻擊,

之前一樣也設置了很多「落跑議員」的質疑看板,

甚至都未署名,這公平嗎?

李俊毅強調所發放的每份文宣都有自己名字,

以示負責,對手引發黑函爭議的文宣,

卻不敢簽署,難道擔心違反黨紀、法律嗎?

李表示,從初選過程可以看到

王定宇是「那麼衝」的人,

誰都無法霸凌,前晚報警是舉發散佈黑函,

絕非誣告,若王能認錯、道歉,就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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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二審逆轉 8立委全重判 6人無罪變有罪 2人為現任立委

 

中藥商行賄案二審逆轉 8立委全重判

6人無罪變有罪 2人為現任立委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9/today-t1.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爭取調劑權行賄立委修法案,昨天二審出現重大改判,一審僅認定前立委邱垂貞、廖福本兩人有收賄對價,判決有罪,其他馮定國等六名前、現任立委無罪,但高等法院認定本案是「假贊助,真行賄」,認定藍綠八名前、現任立委皆以立委的修法職權收賄,改判八人重罪,其中以邱垂貞被認定收賄一千萬,判十年最重。

本案為遊說行賄立委修法、立委全被判刑的首例,不過仍可上訴。

涉嫌收賄修法 全被判刑首例

因合議庭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的「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取賄賂罪」論處,判決結果,八位現、前任立委刑責皆以七年重刑起算,除廖福本維持一審的八年半刑度外,邱垂貞刑責從八年加重為十年。改判有罪的六人,刑度也從七年至八年不等,且全遭追繳不法所得,這八名當時參與修法的立委,目前僅李俊毅、許舒博仍是現任立委。

邱垂貞判10年最重 須追繳1000萬

本案由特偵組偵查後起訴,檢方調查,衛生署反對未經國考即逕行修法賦予中藥商調劑權,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為透過修法爭取調劑權,由理事長徐慶松等人,自八十五年七月起利用舉辦培訓機會,向參訓的中藥商提出「遊說修法」構想,以中藥商公會全聯會名義發起樂捐,打算以金錢攻勢假藉支付「贊助金」等名義,分頭遊說和行賄立委,使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修正案能三讀過關,讓中藥商免經過國考取得調劑權。

結果共募得三千九百零二萬元,自八十五年十月起,徐慶松等人動用人脈、甚至立委的親兄弟、連襟等關係,分頭遊說,並假藉「贊助金」名義,行賄八名第三屆立委,藥事法該修正案也在八十七年五月卅日獲立院三讀通過。

修法過程還發生插曲,八十六年十二月廿九日內政及邊政委員會審查時,除該委員會立委趙永清、李俊毅、陳鴻基出席,不屬該委員會的許舒博、邱垂貞亦列席,邱揚言,若修正案不通過,將誓死抗爭,最終完成一讀,李俊毅、邱垂貞並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反對修法的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蘇貫中下台,迫使蘇在審查會後請辭下台。

此外,廖福本原向徐慶松等人索賄一千萬,但徐認為修正案能過關,要感謝者不僅廖一人,只支付他六百萬。

高院合議庭指出,全聯會在修法期間或修法通過後的市長、立委競選期間,依立委允諾或期約,共交付卅萬至一千萬給八立委,分別進行提案、連署提案、請同黨立委支持、贊成表決等職務行為,最後修正案三讀,八立委並由本人、父、兄、配偶收受賄賂,且均知情,也和推動修正案有「對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