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BBC中文網記者
馬英九宣示成立廉政署,從此貪官污吏就會無影無蹤?
台灣的法官涉嫌接受性招待、賄賂的醜聞爆發,
台灣總統馬英九宣示要成立「廉政署」來徹底消除、終結公務人員的貪污腐敗。
在台灣,「廉政」已經說了許多年,每當發生公務人員爆發類似醜聞的時候,
政界人士就信誓旦旦的說要模仿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台灣自己的反貪機構。
但是照台灣政界自己的講法,過去20年來,提案100多次,
至今也只是到了總統「說要成立」的地步。
監督功能
像是這次的法官涉嫌腐敗,台灣在民主化之後,審檢分家,
法官和檢察官不再是同路人,檢察官在法庭的地位和律師相同、
比高高在上的法官矮了一大截,
那就很難想像會有哪個檢察官「有膽子」來查辦涉嫌貪腐的法官。
在公務員的方面,則是因為民主化,有了真正的議會來監督,
各種「陽光法案」陸續出台、公務員的身家財產必須受到檢驗,
加上退休金制度的改善,使得多數公務員不敢以身試法。
從以上的例子來看,似乎民主化的社會自然就會對貪腐產生一種制衡的力量,
那麼為什麼台灣的貪腐還是除之不盡呢?
拿這次法官涉貪案件來說,雖說這是涉案者自己不愛惜羽毛,
但是涉案者心存僥倖、法律制度不周延
也是導致涉案法官深陷其中的原因之一。
另外就是民意代表推出各種法案來防範公務人員涉嫌貪污腐敗,
但卻不一定適用於自己。
而且很大的程度上而言,很難劃分民意代表的競選經費和關說、
賄賂和圖利他人之間的界線,而且台灣選舉的競選費用耗資不菲,
也就招致了批評。
行政工具
從香港的經驗來看,台灣成立廉政署應該是件好事,
但是香港的廉政公署是獨立的機構,在台灣朝野藍綠對峙的情況下,
未來就算真的成立廉政署,如何確保其地位超然於政治之外、
不會受到任何政治壓力、不會淪為政府打擊對手的工具?
廉政署未來只是個查案機構,就猶如御史的尚方寶劍,
對貪官污吏產生的是威懾,而不見得能夠從根去除貪腐。
馬英九就任總統以來,執政能力或許常受到質疑,
但是按照多次民意調查的結果看來,
最沒有爭議的就是受訪者大多同意馬英九是「清廉」的,
只是清廉不過就是人民對執政者的一個最低要求條件,
而不是從政者的「特點」。
如果清廉是從政者的「特點」的話,那不也就是說,
台灣貪污腐敗是「常態」,清廉反而不正常?
故而如何把清廉推己及人可能才是重點,
讓清廉成為從政者的「常識」和「必備條件」,
而不是出了問題之後振臂高呼的口號或者是選舉的時候的「廣告」。
現在台灣民眾對政界貪腐深感憤怒,
馬英九在民氣可用之時宣示成立廉政署,
勢必要讓民眾相信馬英九在打擊貪污腐敗上是「有決心、有誠意」的。
如果又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雷聲大、雨點小」的話,
馬英九就會錯過機會,那麼台灣的民主雖然「成就傲人」、
卻還是有極大的「缺憾」,
尋常百姓也就只有繼續對政界人物的貪腐感到「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