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設「紅燈區」更傾向於香港模式

 

台灣不設「紅燈區」更傾向於香港模式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10/101014_taiwan_sex_industry_by_linnansen.shtml

林楠森  BBC中文網台北特約記者

台灣內政部長江宜樺

內政部長江宜樺說,學者專家都主張不宜開放大規模公司型態的性工作模式。

台灣政府計劃開放性交易合法,

其開放措施不打算

採取荷蘭那種設立紅燈區的模式,

而將類似香港允許小規模的合法賣淫。

台灣內政部

性交易的除罪化

行政院的既定政策

其方向是賣淫與嫖娼者都不受到處罰,

但拉皮條仍將列為非法行為。

內政部最近一段時間召開多場公聽會與座談會,部長江宜樺說,

學者專家都主張不宜開放大規模公司型態的性工作模式,

但應容許個體戶或三到五人小型工作室的形態。

據其規劃這種類似香港「一樓一鳯」的性交易者,其工作的地點不得在住宅區,學校,或是宗教寺廟的一定距離內。

 

受到質疑

不過這樣的計劃即使執政黨的立委似乎也沒有太大信心,多名立法委員周四在立法院對江宜樺提出質疑。

一種質疑若不將合法性交易集中在特定紅燈區中,反而使得性交易產業開枝散葉地散佈在全台各地。

立委吳育升以「全島皆娼」來形容此一可能的現象,他並質疑性交易者若在學校附近營業,當局在實際上將難以查獲。

立委蔣孝嚴以最近台灣破獲了一起來自中國大陸的應召女,到門禁森嚴的毫宅進行性交易為例,表示對開放「個體戶」性交易必須要慎重。

 

有待決定

台灣在多年前廢除紅燈區公娼後,按法律規定賣淫是非法行為,但是各種方式與名義的性交易始終無法禁絕。

若以眼下法律仍禁止性交易的情況來說,全台各地的酒店,應召站,或互聯網上援交,都是人們並不陌生的現象。

台灣內政部稱,

專家的意見是性交易應「除罰化」,

但不應將賣淫產業化或商品化。

內政部表示將會對開放性交易進行民意調查,

並將會邀請台灣的法務部,衛生署,勞委會等各單位提供意見,

再由行政院的人權保障小組作出最後決定。

 

就眼下來說,當局對開放性交易的許多相關細節仍未確定,

比如政府是否對賣淫的所得課稅,就是一個尚無答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