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任投票

2015-03-16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63225

孫健智/桃園地院法官

 

留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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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一年十二月,

才在一年多前宣布脫離蘇聯獨立的立陶宛,

由國會通過「曾與外國特務機關合作嫌疑民意代表審查法」,

並依該法設立專責委員會,審查蘇聯特務機關檔案。

 

一旦發現現任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

疑似曾與蘇聯特務機關合作,

將通知被調查人前來閱卷、答辯;

接著,委員會將做成確認或否決其嫌疑的決定。

 

若委員會確認嫌疑,

而被調查人對決定不服,

得聲明異議,並由法院做最後的判斷。

 

從立陶宛民意代表審查法談起

依規定,

嫌疑受到確認的民代將立即遭到停職,

主管機關應於三十天內,

在這位民代的選區舉行罷免投票,

若得不到過半投票率、加上過半票數同意其留任,

這位民代將立刻解職。

 

嚴格來說,這不是罷免投票,而是留任投票。

 

實質上,

民代審查法就是立陶宛的清算法,

而一如其他東歐國家,

這部法律的意旨,

一方面在追究蘇聯統治時期,

政治人物私通特務機關的犯行,

另一方面則是重建人民對政治人物的信任。

 

留任投票的前提預設在於,

私通敵國的犯行,

就使民代失去留任的正當性,只有透過民主程序,

經由人民明確地表示仍然願意信任他,

從而補足失去的正當性,他才能夠留任。

 

在這樣的前提下,

「不投票」視為「支持罷免」、「反對留任」,

顯得理直氣壯。

 

立陶宛國會依法設立的委員會,

主席由巴里斯‧噶喬斯卡斯(Balys Gajauskas)擔任,

故名為「噶喬斯卡斯委員會」

(值得一提的是,噶喬斯卡斯本人在蘇聯統治時期,

曾經因為參與反共活動,蹲了二十五年的黑牢)。

 

經確認曾與蘇聯特務機關合作的民代,

左右兩派都有,

他們或者經留任投票而去職,

或者在留任投票之前自行辭職。

 

但在一九九二年七月,

民主工人黨(由立陶宛共產黨改組而成)的第二號人物,

弗拉迪米爾‧貝列佐夫(Vladimir Berezov)經委員會認定嫌疑,

他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還來不及做出決定,

在同年十月的國會大選中,

趁著敵對黨派分裂,民主工人黨獲得勝選,

清算程序也因而暫時告一段落。

 

行文至此,

我相信不少讀者已經聯想到台灣選罷法

高得嚇死人的罷免門檻。

 

儘管同樣對民意代表課責,

民代審查法是轉型正義的措施,

在立法目的上,

通常的罷免程序未必能夠與之相提並論。

 

不過,

純就制度設計而言,至少仍有兩個值得借鏡之處:

首先,罷免制度可採雙軌制:

一種是無因的罷免,也就是無論原因為何,

只要人民認為某位民代不適任,

並通過較高門檻的連署,

則應舉行罷免投票;

另一種是有因的罷免,

也就是當特定民代具有法定事由,

足認其留任將違反民主憲政秩序

(如不當收受政治獻金、行使職務未利益迴避、

以偵審中的個案做為質詢內容),

經過較低門檻的連署程序,

以及聽證之類的程序加以審查確認後,

即應舉行罷免投票。

 

其次,至少就有因的罷免,應採留任投票制。

 

就細節而言,

民意代表的哪些行為,

足以認定其違反民主憲政秩序,

進而不應留任?

 

法定事由的存在與否,由誰負責審查?

 

我國法院的公信力,能否擔起這樣的重任?

 

如果由其他的機關審查,

會不會複製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惡夢?

 

考量到台灣的政治現實

這些問題都可想而見,

而這些出於政治現實的質問也一再提醒著,

我們的民主轉型仍有努力的空間,

如何建立起權責相符的責任政治,

也是其中的一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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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2016總統立委合併選

2015年 2月 12日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5/02/150212_taiwan_cec_2016

台灣總統府

中選會確定的是合併選舉,

但是還沒有確定日期

 

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

2016總統立委合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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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台灣的消息說,

負責選舉事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

2016年的總統和立法委員選舉合併舉行

 

台灣的官方通訊–中央社的消息說,

中選會是在今天的會議上做出了上述的決定,

不過還沒有確定選舉日期。

 

以前一次2012年總統和立委選舉為例,

兩者就是合併舉行,

但是之前從1996年開始總統直選以來到2008年為止,

總統大選都是在3月20日前後舉行。

 

支持合併舉行的意見認為,

可以減少辦理選舉的經費、避免選民因為兩次選舉

而必須舟車勞頓返鄉投票且可以提高投票意願。

 

反對意見的一派則認為,

由合併選舉等於提早舉行總統選舉,

新上任的立法委員當選不到一個月就要上任,

但是監督的是一個任期只剩下幾個月的政府。

 

執政的國民黨方面,現任黨主席朱立倫曾經表示,

如果合併選舉,

總統當選人和現任總統會有四個多月的交叉期,

他形容這是「世界罕見」。

 

在野的民進黨則表示有條件的支持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

並且要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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