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陳定南

銷毀陳定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16/today-o5.htm

◎ 陳昱齊

 

宜蘭縣縣史館原保存陳定南前縣長任內三十三萬餘件的檔案資料,

竟於三年多前銷毀其中三十二萬餘件,

僅留存四二一五件約百分之一。

 

這則新聞讓我想起

二○○九年三月調查局安康接待室也被記者揭露,

裡頭放置大量白色恐怖時期審問政治犯的檔案資料,

但這些珍貴的資料,卻如同垃圾一般被棄置在廢墟當中;

又如二○一一年四月,

有民眾發現澎湖縣湖西鄉偏僻的產業道路上,

散置大量國防部陸軍五○三旅的檔案資料。

 

這些例子都顯示出台灣檔案管理制度之重大缺失及人員心態不正的問題。

 

政府各單位所產出的檔案,是展開歷史研究重要的基礎,

目前雖然已經有檔案管理局的設置,但上自中央下至地方,

仍有許多單位對於歷史檔案的保存不甚重視、沒有概念,

所以才會出現以「庫房空間不足」為由,

而逕行銷毀檔案的做法。

 

安康接待室檔案遭棄置的新聞出來後,

該批資料隨即移轉至檔案管理局,

算是「搶救成功」,

但這回宜蘭縣史館「銷毀」的做法,

則是毫無彌補的可能。

 

因此,

監察院應趕緊介入調查,

釐清相關人員是否有違法銷毀檔案之情事;

而主管國家檔案典藏的檔案管理局,

也有責任訂定更完善的檔案收存機制與懲處規範,

不然,

這一類「銷毀」或「棄置」檔案事件,只會更加層出不窮。

 

(作者為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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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來流亡政府過客心態 ]

 

以「庫房空間不足」為由, 而逕行銷毀檔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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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執政宜縣史料33萬餘件剩4215件

陳定南執政宜縣史料 33萬餘件剩4215件

陳定南執政宜縣史料

33萬餘件剩4215件

陳定南基金會批離譜

呂國華:不知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15/today-p8.htm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

 

宜蘭縣史館原保存三十三萬餘件陳定南縣長任內的縣府檔案史料,

三年多前國民黨縣長呂國華執政時,縣史館揀選後只保存四千多件,其餘史料銷毀。

縣議員黃適超接獲陳情,抨擊縣史館是典藏史料專責機關,竟然監守自「毀」;

陳定南教育基金會批評有夠離譜;

呂國華則說,他不知道這個事。

 

陳定南民國七十一年到七十八年擔任宜蘭縣長,當縣長時的縣府檔案,

於八十一年至八十八年間陸續解除列管,移撥給縣史館保管、整理、篩選與典藏,

共移撥三十三萬二千八百一十一件,保存在縣史館庫房。

縣史館九十六年整理庫房,認為該批檔案占用龐大空間,

列為優先整理文件,經篩選,

只保存四千二百一十五件,

其餘三十二萬餘件檔案史料,

於九十七年四月簽准銷毀;

去年底,

有老師到縣史館借閱陳定南時期公文檔案,才發現被銷毀,情況嚴重。

 

縣議員斥縣史館輕率無知 促徹查究責

縣議員黃適超說,政府檔案是宜蘭縣最重要史料,

縣史館卻自毀長城、違背職責,縣史館以增加庫房空間作為銷毀檔案理由,完全是卸責之詞,

縣史館公文檔案收藏可容納九十六萬件,

三十餘萬件只占三分之一。

黃適超說,

陳定南對宜蘭縣政影響深遠,很多公文檔案都值得保存,縣史館竟銷毀三十多萬件,

造成無法彌補後果,相關人員輕率、無知與無能,令人痛心疾首,應徹查追究責任。

 

陳定南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林光義質疑,

三十三萬件只剩四千多件,

是用什麼作為揀選標準,

檔案是歷史紀錄,很多原件更是無價之寶,

縣史館是專業單位,卻把這些東西銷毀,

實在過於草率,有夠離譜。

 

當時的館長聶孝唐稱,

這批公文原本就是縣府檔案科要銷毀的公文,

解除列管後送縣史館篩選有無價值的史料,公文占的空間太大,為整理庫房才辦理篩檢,

篩檢作業交給承辦人葉明琦負責,葉是台大歷史系畢業,完全尊重葉的專業。

 

但葉明琦說

「我當時只是約僱人員,哪有什麼權力!」

 

篩檢標準是館長決定的,他只是奉命行事。

聶孝唐強調,公文不必然都是史料,真正有價值需永久保存的,

仍被列為「永久保存」檔案,

還在縣府檔案科,外界不必過度放大問題

 

現任縣史館館長廖英杰則認為,

聶孝唐與葉明琦,僅以「有無陳定南簽名」作為檔案史料保存依據,是高度不專業。

 

許多公文不一定是縣長決行,而是授權局處長處理,卻是很重要的文件史料,

因此應組成「史料鑑定小組」,由專業人士參與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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