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萬人納稅服務四千萬僑胞?

2016-03-11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66951

 

二千萬人納稅服務四千萬僑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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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佐︰僑胞定義不明 難怪錢不夠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

昨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質疑,

僑委會委員長陳士魁曾提及,

我在海外有四千多萬僑胞,

「所以是兩千萬人納稅,要服務四千多萬人?」

「難怪錢會不夠,因為要服務的海外僑民是國家人口的兩倍」;

林認為,這是全世界罕見的畸形狀況,

建議將「僑胞」明確定義、法制化。

僑委會委員長陳士魁。(記者張嘉明攝)

僑委會委員長陳士魁。

(記者張嘉明攝)

 

林昶佐受訪指出,「僑胞」應是法律名詞,

因為僑委會是依法成立的組織,

台灣人民的納稅錢也要依法來花,

若服務的對象不是法律名詞,而是一個籠統概念,

國內兩千多萬人的納稅錢,要去服務全球四千多萬僑胞,

「這是畸形、罕見的狀況」。

 

林昶佐說,

將納稅錢拿去服務一個模糊狀態,

難怪資源永遠無底洞,錢總是不夠,

這對台灣人很不公平!

 

林昶佐認為,

僑委會應根據過去八年與對岸交手經驗,

將「僑胞」定義清楚。

 

林還說,僑胞應明確定義為「從台灣出去的台僑」,

不論哪個族群,只要是從台灣出去的都算數。

 

陳士魁答詢表示,

僑務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在交朋友,

僑委會絕不會當冤大頭。

 

陳也說,四千多萬僑胞,絕大部分是在東南亞地區,

那是僑生政策主要聲援所在,也是台灣最大人力資源。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時表示,

僑委會現在的英文名稱為「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 Council」,

他在東吳大學教書時,

外國學生都搞不清楚這是什麼意思,

直譯是「海外社區委員會」,

「難不成僑委會是NGO嗎」?

 

陳士魁說,

目前僑委會使用的英文名稱,為上一屆立委所決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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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千萬納稅人 四千多萬僑胞 ]

 

國內兩千多萬人的納稅錢,服務全球四千多萬僑胞,

「這是畸形、罕見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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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胞定義為「從台灣出去的台僑

 

  四千多萬僑胞 >>  中國華僑四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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