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執政 完全負責」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7/today-o2.htm
◎ 楊博修
報載現任總統針對台股重挫,
表示要朝野團結合作,共同對抗股災。
此話說得很高明,
一來避掉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執政責任,
二來意謂這個「拚經濟」重任,
不只是泛藍的責任,你在野的泛綠也要一起扛。
但猶記二○○七年時,泛藍立委拿下四分之三,
又以近六成得票拿下總統大位時,
是怎麼跟人民承諾要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
如今又遇上經濟問題,
怎說是要「朝野」共同合作呢?
請問有哪一個財經官銜是在野黨人士出任的?
請問立院在野黨有無過半的表決優勢?
在野在完全沒有執政資源下,
在朝的如何做決定,誰能阻擋?
這不就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
現怎還需在野共同合作?
還是因為這樣說,才能減少對泛藍選情的衝擊?
民進黨執政的那八年,
當時在野的泛藍是如何強調
經濟拚不好是民進黨執政者之責的?
如今泛藍自己執政,遇上經濟問題,先是推給全球,
再用美麗的話術將拚經濟之責以「朝野共同合作」之詞,
把在野拉下水,自己就可撇掉完全的責任。
然以前民進黨執政時,泛藍怎不跟執政者合作,
還拚命製造對立,將責任全推給民進黨?
這種在野在朝的雙重標準,您看得下去嗎?
(作者為台北市大同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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