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執政 完全負責」呢?

「完全執政 完全負責」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7/today-o2.htm

◎ 楊博修

報載現任總統針對台股重挫,

表示要朝野團結合作,共同對抗股災。

此話說得很高明,

一來避掉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執政責任,

二來意謂這個「拚經濟」重任,

不只是泛藍的責任,你在野的泛綠也要一起扛。

但猶記二○○七年時,泛藍立委拿下四分之三,

又以近六成得票拿下總統大位時,

是怎麼跟人民承諾要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

如今又遇上經濟問題,

怎說是要「朝野」共同合作呢?

請問有哪一個財經官銜是在野黨人士出任的?

請問立院在野黨有無過半的表決優勢?

在野在完全沒有執政資源下,

在朝的如何做決定,誰能阻擋?

這不就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

現怎還需在野共同合作?

還是因為這樣說,才能減少對泛藍選情的衝擊?

民進黨執政的那八年,

當時在野的泛藍是如何強調

經濟拚不好是民進黨執政者之責的?

如今泛藍自己執政,遇上經濟問題,先是推給全球,

再用美麗的話術將拚經濟之責以「朝野共同合作」之詞,

把在野拉下水,自己就可撇掉完全的責任。

然以前民進黨執政時,泛藍怎不跟執政者合作,

還拚命製造對立,將責任全推給民進黨?

這種在野在朝的雙重標準,您看得下去嗎?

(作者為台北市大同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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