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案 檢漏送游錫方方土證詞 扁不滿

金改案

檢漏送游錫方方土證詞

扁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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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華幹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

昨天進入二審辯論程序,

檢方發現案件於九十八年起訴時,

忘了將前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不利扁的證詞送給法院,

日前補送給高院合議庭,引起扁與律師不滿。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遭控

利用二次金改併購案向企業索賄,

但法院一審時,以企業併購並非總統職權,

去年十一月五日判決所有被告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

高院昨天開言詞辯論庭,提訊扁出庭。

檢方當庭指出,

今年六月廿日發現案件起訴時,

有八份重要筆錄漏送法院,

日前已補送高院合議庭。

檢方指出,

筆錄包含游錫(方方土)

在九十八年四月二日曾到特偵組作證,

指出扁曾在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中,

裁示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標,

游並證稱

「二次金改不是我的決策,

在總統決定前,我也沒有參與決策」。

檢方指出,

游錫(方方土)證稱,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由於總統直選,

必須兌現總統的政治承諾,

因此行政院都會盡最大努力實現總統的政見。

只要總統認為有需要,或總統做的裁示,

行政院各部門都會努力完成。

檢方認為游的證詞為重大證據,

涉及案件的心證核心範圍,

將筆錄補列為重要證據。

但扁律師表示,

檢方應該知道案件的關鍵在於總統法定權限,

但一審宣判至今已七個月,

二審都已進入辯論程序,

才在六月廿四日將證據補送高院,

認為檢方突襲,無法接受,

要求合議庭不應將游的筆錄採為證據。

陳水扁說,

二次金改的方案是由游錫(方方土)裁示,

且從游的筆錄中,

可看出相關部會首長內部曾開會五次,

奠定二次金改四大目標,

這是經行政部門先行討論結果。

*

扁指出,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

若二次金改是總統說了算,

也不須經過行政院長裁示,

再由行政院院會做出決議。

此外,

審判長當庭問扁,

為何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從九十年起,

每年陸續捐款新台幣四億元後,

在九十三年金控併購完成後就不再贊助?

 

扁說,

因為沒再開口跟蔡宏圖募款。

審判長問,

「為什麼不再募款」?

扁說,因為不好意思。

審判長追問,

「為什麼以前不會不好意思呢」?

扁答,

「因為之前捐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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