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 莫管國事?

十八歲 莫管國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2/today-o2.htm

◎ 柯子瑒

目前約有一百八十個以上國家及特別行政區規定,

只要年滿十六至十八歲即享有投票權,

這數字約佔全球國家總數的九成以上。

亞洲國家普遍對青年人抱持著不信任,

尤其在東亞與東南亞國家更為明顯。

因此對於是否調降投票年齡,

反對者多半抱持著年輕人

「缺乏社會歷練」、

「年輕易被操弄」、

「對政治不了解」等理由。

然而從世界潮流來看,

甚至從二十一世紀起,

將投票年齡再調降為十六歲也有許多國家在討論,

如奧地利、德國、澳洲等,

其中奧地利已於二○○七年

將法定投票年齡降到十六歲,

因此所謂對年輕人的疑慮可謂不攻而破。

現代民主選舉並非是一群對政治非常了解的人,

依據其「專業知識」所做出的選擇,

而是一群公民基於其自身的利益與認知所為之判斷,

並經由票票等值的選舉過程而得到多數結果。

此外,

十八歲的年輕人需負有完全的刑事責任,

有部分需負擔兵役義務,

但相對的卻無投票權,

權利與義務間顯不對等,

對其所關心的公共議題完全無發聲管道。

更重要的是,

隨著人口老年化與出生率的下降,

降低投票年齡有助於平衡世代間之正義,

並養成青年人對社會議題的關懷。

 

(作者為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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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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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的年輕人

需負有完全的刑事責任

有部分需負擔兵役義務

但相對的卻無投票權

權利與義務間顯不對等

對其所關心的公共議題完全無發聲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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