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 莫管國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2/today-o2.htm
◎ 柯子瑒
目前約有一百八十個以上國家及特別行政區規定,
只要年滿十六至十八歲即享有投票權,
這數字約佔全球國家總數的九成以上。
亞洲國家普遍對青年人抱持著不信任,
尤其在東亞與東南亞國家更為明顯。
因此對於是否調降投票年齡,
反對者多半抱持著年輕人
「缺乏社會歷練」、
「年輕易被操弄」、
「對政治不了解」等理由。
然而從世界潮流來看,
甚至從二十一世紀起,
將投票年齡再調降為十六歲也有許多國家在討論,
如奧地利、德國、澳洲等,
其中奧地利已於二○○七年
將法定投票年齡降到十六歲,
因此所謂對年輕人的疑慮可謂不攻而破。
現代民主選舉並非是一群對政治非常了解的人,
依據其「專業知識」所做出的選擇,
而是一群公民基於其自身的利益與認知所為之判斷,
並經由票票等值的選舉過程而得到多數結果。
此外,
十八歲的年輕人需負有完全的刑事責任,
有部分需負擔兵役義務,
但相對的卻無投票權,
權利與義務間顯不對等,
對其所關心的公共議題完全無發聲管道。
更重要的是,
隨著人口老年化與出生率的下降,
降低投票年齡有助於平衡世代間之正義,
並養成青年人對社會議題的關懷。
(作者為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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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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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的年輕人
需負有完全的刑事責任,
有部分需負擔兵役義務,
但相對的卻無投票權,
權利與義務間顯不對等,
對其所關心的公共議題完全無發聲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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