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憲法各表!

還在憲法各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2/today-o13.htm

◎ 沈建德

謝長廷再為他的「憲法各表」辯護,

他說他的意思是,

台灣和中國各自根據憲法,

各自表達國號,

我們是中華民國,

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又說,

他和馬英九不同,一中沒有重疊,沒有共識,

不應以它和中國各表,

我們表述憲法,隱含有主權。

我認為,謝長廷越描越黑。

關於前者,

二○○五年二月十四日自由時報專訪,

謝長廷說

「中華民國這個名字在國際上則牽涉商標問題,

國際已經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代表,

有其困難」,

既知中華民國是中國且已被中國所代表,

為何還倡導我們是「中華民國」?

關於後者,

中華民國憲法是在中國南京制定,

雖有在台灣修改,

基本上是中國憲法,

其領土不含台灣,

但謝的「憲法一中」,

以自己的解釋認定

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包含台灣,

很難理解其用意,

而一九八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

悍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

謝的見解其實和馬英九相同,

豈止前言不對後語而已。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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