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白鴻森病情 中榮名醫被求刑

 

誇大白鴻森病情

中榮名醫被求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1/today-so2.htm

〔記者阮怡瑜/彰化報導〕

國民黨籍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

因貪污案被判刑3年10個月定讞,

原本去年5月應入監執行,

但他在台中榮總醫師張燕

多次提供診斷證明書下,

再三拖延入監,甚至潛逃至中國;

彰化地檢署認為張燕提供不實診斷書,

昨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張提起公訴,

具體求刑1年6個月。

檢指張燕讓白得以拖延入監

起訴書指出,98年5月,

檢方首度要求白鴻森到案執行,

但當時白仍具議長職務且正值開議,

無法強制拘提,直到他被解職後,

要求他於去年6月5日到庭,

他卻在當天凌晨因急性冠心症住進

彰化秀傳醫院加護病房,

並於8月初轉至台中榮總,

由心臟血管外科醫師張燕

為他做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去年10月起,檢方3度要求白鴻森到庭執行,

但因白出具張燕開出的診斷證明書指出

「病患仍需住院治療,否有性命不保之虞」,

甚至張燕還親自陪白出庭,證明白「病況嚴重」,

檢方基於信賴醫師專業考量,

多次延後入監時間,

沒想到,

白鴻森去年12月13日從醫院逃跑,

潛逃中國。

診斷出性命恐不保 太誇張

起訴書根據證人指出,

白鴻森在中國時每天走路運動2、3個小時,

都不必他人攙扶,

因而懷疑張燕協助白鴻森拖延入監,

故將白的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

全送交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根據鑑定報告,

張燕開立的兩張診斷證明書都出現「不合情理之處」,

例如,已不必使用正壓呼吸器,

卻還聲稱白鴻森需持續住院使用;

報告書更直指診斷書中

「否有性命不保之虞」應屬較「誇大」之說法;

去年11月16日,

白鴻森出庭前連續使用

靜脈輸注血管擴張劑、氧氣、心電圖等,

報告書也指出是

「以誇張動作出庭,回院即移除,不合醫療常情」。

檢方指出,根據這份鑑定報告,

認為張燕確實涉嫌透過偽造文書方式

來幫助白鴻森規避入監,

審酌他身為專業醫療人員,

竟多次出具不實醫院函文及診斷證明書,

誤導檢方判斷,

進而使受刑人趁隙偷渡出境,

請法院依法量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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