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煒專欄>馬英九吃「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12/today-o1.htm
天下竟有這麼不要臉的東西!
明明自己是「白色恐怖」的劊子手,卻敢公然地睜眼「白賊」;
尤其是在宗教場合,馬英九連上帝也敢騙,還有什麼不敢!
馬英九在「全台眾教會」的「祈禱早餐」上,公開用謊言扭曲事實,妄圖為自己見不得人的不堪行為詐欺,扒自己的糞,愈扒愈臭,他人不掩鼻也不行。
「馬統」說: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我還沒有出生;白色恐怖發生時,我才三、四歲。但十多年來,我一直在道歉,我幹嘛?」
隨即話鋒一轉表示:
「我知道這是正義公理的要求,該做的事必須要概括承受,我喜歡做,也會繼續做,不管我在哪個位置都一樣。」如此恬不知恥的說謊,只能用瑪麗.麥卡錫(Mary McCathy)抨擊作家海爾曼(Lillian Hellman)的話來形容,
「每個字都在說謊,包括連接詞和冠詞都是。」
馬英九說「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還沒有出生,所以「幹嘛」要為「二二八事件」負任何責任?
問題是,他為什麼要「概括承受」?
因為他的政治權力來自「兩蔣」,到今天還要謁兩蔣之靈;沒有「兩蔣」就沒有「馬統」。
蔣介石是「二二八」的「元凶」,馬英九是「元凶」的接班人,他享受了「兩蔣」的遺澤,做了「黨國」的繼承人,「好糠」全拿,「歹事」全不認帳,天下有這麼便宜的事?
再說「二二八」真與「馬統」無關?
「二二八」是蔣介石在台灣實行「白色恐怖」的開始,
一直到解除戒嚴的一九八七年才算壽終正寢,
而馬英九正是「白色恐怖」執行者與奉行者。
「白色恐怖」發生時,馬英九固然才三、四歲,
但「白色恐怖」長達三十八年之久,
馬英九可是有生之年的大半歲月都投身其中,
掐得了頭去得了尾嗎?
可以裝肖維?
「白色恐怖」真如馬英九所說他三、四歲才開始?
蔣介石炮製「白色恐怖」起自一九二七年的四月十二日,以「清黨」為名,發動「四一二政變」,一直到一九四九年敗退到台灣從未停止過一天。
魯迅一九三四年在「關於新文字」一文中就直指「白色恐怖」的瀰漫。
「白色恐怖」在中國而言,
原是國共內鬥的產物;
中共根據地稱「紅區」,
蔣介石的「國府」統治區稱「白區」;
有了「白區」才有「白色恐怖」橫行。
一九四九年,蔣介石敗竄台灣,帶著軍政強佔台灣,「二二八」是蔣介石複製中國「白色恐怖」的肇端。
掌控台灣後祭出
「戒嚴法」、
「懲治叛亂條例」
和「
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以及利用
「刑法」第一百條、
一百零一條,
製造冤獄。
「黨國」爪牙遍布台灣,警總、調查局到教官甚至從鄰里長,都是「白色恐怖」體系成員,「黨化」教育不必說了,「海工會」就是馬英九的「組織部」,他拿中山獎學金,接受外交部、海工會的指揮,在美國充當「職業學生」,拿照相機到處去拍示威學生以「存證」,然後向台灣當局告密,「黑名單」一串,馬英九成績斐然。難怪前新聞局長謝志偉質問,被國府謀殺的陳文成,合理懷疑是因馬英九「黑名單」而遇害?
「白色恐怖」的歷史中馬英九功不可沒!
甚至他的太太周美青也脫不了關係;真是一家都「功在黨國」。
這還不說,馬英九反對取消「戒嚴法」,反對取消「刑法第一百條」,反對「萬年國會」改選;所有「白色恐怖」的法律、組織與載體全充塞在他的細胞中,他還想「吃案」般吃下這段「白色恐怖」的「黨史/屎」?
還敢用「正義公理」替自己洗澡?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聞劉曉波得獎,病好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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