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刑事無罪 不代表沒責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6/today-p3.htm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拉法葉艦案歷經長達九年的審理,

雷學明等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的六名前海軍將校,

除一名被告死亡,獲公訴不受理,

另五名被告均獲判無罪。

當年認定雷學明等人在採購過程出現重大瑕疵,

因而糾正國防部的監委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但刑事無罪不代表沒有行政責任。

前屆監委康寧祥、林秋山、趙榮耀、古登美、馬以工等歷經多年調查,

曾於二○○二年三月對拉法葉案做出調查報告,

並糾正國防部。

不會撤銷糾正案

針對雷學明等六名前海軍將校,

調查報告指出,

國防部、海軍總部捨蔚山艦改購拉法葉艦的過程,

已違作戰任務需求,

也未按國軍計畫預算制度及重大建案的作業程序辦理。

時任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

執行長姚能君等六位將校,

明知這已違背作戰任務需求,

未遵既定作業程序,

強制變更購艦計畫,

也涉浮報、虛列拉艦的合約價款,

致造艦價款節節高漲;

並以不實匯率欺矇長官,違抗壓低底價之命令。

報告因而認定國防部在拉艦採購過程,

出現嚴重行政瑕疵,

監院遂通過對國防部、海總的糾正案。

得知雷學明等六名涉案將校皆獲判無罪,

馬以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趙榮耀指出,

刑事上的無罪,

不代表沒有行政責任,

此案明顯違反行政程序的事實,

不會因判決結果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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