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6/today-p3.htm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拉法葉艦案歷經長達九年的審理,
雷學明等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的六名前海軍將校,
除一名被告死亡,獲公訴不受理,
另五名被告均獲判無罪。
當年認定雷學明等人在採購過程出現重大瑕疵,
因而糾正國防部的監委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但刑事無罪不代表沒有行政責任。
前屆監委康寧祥、林秋山、趙榮耀、古登美、馬以工等歷經多年調查,
曾於二○○二年三月對拉法葉案做出調查報告,
並糾正國防部。
不會撤銷糾正案
針對雷學明等六名前海軍將校,
調查報告指出,
國防部、海軍總部捨蔚山艦改購拉法葉艦的過程,
已違作戰任務需求,
也未按國軍計畫預算制度及重大建案的作業程序辦理。
時任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
執行長姚能君等六位將校,
明知這已違背作戰任務需求,
未遵既定作業程序,
強制變更購艦計畫,
也涉浮報、虛列拉艦的合約價款,
致造艦價款節節高漲;
並以不實匯率欺矇長官,違抗壓低底價之命令。
報告因而認定國防部在拉艦採購過程,
出現嚴重行政瑕疵,
監院遂通過對國防部、海總的糾正案。
得知雷學明等六名涉案將校皆獲判無罪,
馬以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趙榮耀指出,
刑事上的無罪,
不代表沒有行政責任,
此案明顯違反行政程序的事實,
不會因判決結果而改變。